電信法「最後一哩」爭議 張善政拋變化球
【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葉小慧╱台北報導】2012.08.07
中華電信工會上周抗議政府擬訂電信法草案要切割中華電信最後一哩。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拋出彈性變化球,要讓電信法草案解套,請中華電信自己提出有效率的方案。
中華電信總經理張曉東昨(6)日表示,將積極與張善政溝通。
張善政昨天參加國科會第1次科技發展諮議會議,針對NCC通過電信法修正案,引來中華電信數千名員工包圍NCC抗議,張善政昨天在會後指出,不希望事情變成財團不財團的意識型態問題。
張善政認為,將最後一哩功能納入電信法,是因為市場有不公平競爭的歷史背景,希望藉此促成公平開放的競爭,包含在中華電信可回升成本的前提下,最後一哩要公平開放給其他業者付費運用,他也希望,中華電信最後一哩不要硬性綑綁自有加值服務,讓其他者有運用最後一哩加值的商機。
業界解讀,張善政善意拋出一個有彈性的變化球,如果中華電信可以公平開放,同時促進服務業者的創意發展,提出新的解決方案,電信法草案仍有機會解套,並再度檢視中華電信功能分離條款入法的必要性。
張善政承諾,未來將持續與中華電信溝通,並召開行政院跨部會溝通。張曉東則表示,將持續了解政府規劃,持續溝通。
目前政府和中華電信還在爭論「最後一哩」的定義,最後一哩分為銅纜、光纜以及光纜到街邊,以銅纜進家中的3種方式。當初中華電信還是電信局時期,布建的銅纜最後一哩已經開放,現在的光纜是民營化後,公司資本支出投資布建,現在政府及中華電信仍在溝通光纜最後一哩是否也需開放。
中華電5年業務計畫 衝高標
· 2012-08-07 工商時報
· 【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中華電信擬定3大業務5年衝刺計畫,行動上網用戶現有將近210萬用戶,由於新增用戶成長力道超乎預期,公司內部近日正式上修年底用戶目標,從原訂234萬調高至挑戰250萬,5年內更要挑戰500萬高標。
被視為中華電信3大業務主軸的寬頻、行動及MOD,分別擬訂全新挑戰目標。因為各項資費調降、造成中華電信今年整體營收大幅衰退,行動電話業務成為縮小整體營收大幅下滑的「救命丸」,尤其行動上網用戶帶動行動加值營收大幅成長,成為支撐中華電信營收續航的主要力道及指標。
中華電信行動通信分公司總經理林國豐表示,行動上網用戶近日明顯激增,一者因為周年慶帶進15萬左右新增用戶,再者,學生專案打出5GB 399元行動上網方案受到年輕族群青睞,因此,決定上修全年目標用戶數。中華電信現有超過1,030萬行動電話用戶,行動上網用戶現有210萬、年底挑戰250萬,5年內倍增至500萬。
寬頻部份,中華電信配合國家寬頻普及政策、訂出寬頻用戶5年挑戰580萬目標,光纖到府用戶也計畫從目前28萬,5年內新增至280萬,呈現10倍數的快速成長規模。
至於MOD市場,透過這次倫敦奧運轉播助攻,用戶新增10萬、年底目標挑戰150萬,5年內倍增至300萬。
中華電信表示,上周蘇拉颱風襲台,強風豪雨重創東台灣,連帶造成電信公司位於東台灣的基地台、光纖網路受損嚴重,尤其中華電信網路覆蓋綿密,網路受創最為嚴重,目前公司內部忙著搶修行動基站及光纖網路。
而為拓展創新業務,中華電信8月1日開始辦理自動優退,促進內部人才新陳代謝,並於第3或第4季公開招聘新進人員,初估光是通路徵才人數就將超過300人。
因應未來5年人力需求,中華電信預定第3季成立人力公司,應付二代店拓展、相關網路維運以及客服中心等相關業務人力需求。
瑞銀降中華電信評等及目標價
【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即時報導】2012.08.06
瑞銀認為,中華電信是老牌電信營運商,但因為NCC公開表示,中華電信應該提出對消費者較友善的費率,是未來重要的風險。
台灣電信三雄中,中華電信是瑞信唯一調降評等的,將中華電信評等從原本的「買進」降到「中立」,目標價從原本的107元,降到90元,預估中華電信今年每股稅後純益5.17元。
台灣大遠傳 目標價調升
【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2012.08.07
瑞銀昨(6)日發表台灣電信3雄最新研究報告,將台灣電信業者首選從中華電信換為台灣大哥大(3045)。瑞銀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持續要求中華電降價,成為最大營運風險。瑞銀昨天調高台灣大及遠傳目標價,但將中華電目標價降到90元。
中華電昨天收平盤價89.5元;台灣大下跌0.5元、收104元;遠傳跌1元、收73.6元。
瑞銀表示,全球環境不確定性高,但台灣電信業者有穩定的現金流量,仍具有投資吸引力,未來公司法修正後,電信公司仍有餘裕可提升現金分配,高現金質利率仍是電信產業優勢。
瑞銀認為,台灣行動數據非語音營收快速成長,年增率約38.4%,未來隨著智慧手機普及率,將持續推升行動數據用量成長。
瑞銀表示,現在電信產業首選是台灣大,樂觀看待台灣大行動數據成長。此外,台灣大有線電視寬頻業務也快速成長。相較之下,中華電是老牌電信營運商,但NCC表示中華電應該提出對消費者較友善的費率,是未來重要的風險。
瑞銀將台灣大投資評等從「中立」提升到「買進」,目標價從90元提升到109元,預估台灣大今年每股稅後純益達5.42元,2013年每股純益達5.8元、2014年達6.31元。
瑞銀維持遠傳評等為「中立」,目標價從55元提高到75元,預估今年每股純益3.2元,明、後年分別為3.69元、3.94元。
中華電則被瑞信調降評等,從「買進」降到「中立」,目標價從107元降到90元。中華電近期全力拚奧運商機,針對奧運推出的「中華敦奧專區」已突破百萬人次瀏覽,其他奧運相關APP也突破26萬次下載量,其中「Hami奧運賽事全頻道」曾拿下iPad付費軟體排行榜榜首,以及iPhone付費軟體排行榜第2名。
中華電固網投資 2年471億
中央社 (2012-08-03 )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012年8月3日電)中華電信(2412)去年投資固網事業的資本支出達新台幣218億元,今年增至253億元,為電信三雄中投資固網事業金額最高的企業。
中華電今年編列253億元的預算投資固網,遠傳(4904)旗下速博今年投資19億元,台灣大(3045)台灣固網投資14億元。
遠傳旗下的速博去年投資固網約20億元,今年約19億元,台灣大旗下的台固去年投資固網僅12億元,今年小幅成長至14億元。中華電去年投資固網達218億元,今年增至253億元,投資金額居電信三雄之冠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要求中華電以成本價釋出最後一哩給其他業者。目標是把中華電目前約的市占率,降至60%到70%,促成台灣固網產業有效競爭。
固網主要分成三大區塊,市內電話、長途電話及國際電話,中華電信在市內電話市占率約97%、長途電話70%、國際電話60%。
中華電信表示,其他業者不需要投資建設就可經營長途和國際電話領域,中華電信在「市內電話」市占率居高不下,最主要因素就是其他固網業者不願投入建設。
不過,民營業者指出,中華電信市占率達95%以上,其他業者的市占率加起來不到5%,若以比例原則計算,其實投資並不算低。
電信業固網投資 中華電居冠
【中央社╱台北1日電】2012.08.01
中華電今年編列新台幣逾20多億元預算投資固網,遠高於速博19億元和台灣固網14億元。
不過,電信業者說,其他業者的市占不到5%,依比例原則計算,固網投資不算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要求中華電以成本價釋出「最後一哩」給其他業者。目標是把中華電目前97%的市占率,降至60%到70%,促成台灣固網有效競爭。
中華電對此表達強烈不滿,也質疑國內其他固網業者,根本不願意投入基礎建設。
中華電信表示,100年投資固網的資本支出達新台幣218億元,今年增至253億元;遠傳旗下的速博100年投資固網約20億元,今年約19億元;台灣大旗下的台固100年投資固網僅12億元,今年小幅成長至14億元。
不過,電信業者指出,中華電信市占率達95%以上,其他業者的市占率加起來不到5%,若以比例原則計算,其實民間業者投資並不算低。
中華電信說,其他國家建光纖,不是放寬資費價格,就是國家出資興建。沒有逼民營業者投入大量資本,讓其他業者共享果實、又限制資費的道理。
此外,針對電信法草案第45條規定市場主導者,須以成本價將管道回租給其他業者。中華電信表示,不只中華電的管線,像是 M台灣計畫都有提供管線租用,但其他業者就是不租。
民間業者表示,人口稠密的地方對ADSL的需求較大,M台灣計畫是政府為偏遠地區普及網路建設的方案,與他們需求有落差。
中華電不滿釋出固網 羅淑蕾:預算政府編列 現怎可獨佔
NOWnews 2012年8月3日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NCC日前通過新版「電信法草案」,要求中華電信依法以成本價釋出固網基礎設施給其他業者,並降低市佔率,因而引起中華電信不滿,認為將損及員工權益與營收。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今(3)日表示,當初鋪設固網設施費用也是由政府編列預算,本來就應釋出,才能降低費率,怎可由中華電信繼續獨享?
依據增列電信法第45條規定,中華電信必須依法以成本價格釋出共用管道、人孔、手孔等管線之用戶迴路基礎設施,並在一定期限內促成固網市占,由目前中華電信的97%,降至60%至70%。另外也增列電信法第25條,即要求中華電將「最後一哩」獨立成立獨立部門、獨立公司或分公司。
NCC法務處長謝煥乾表示,為了促進固網市場競爭,NCC推動「電信法修正草案」的決心不會改變。
中華電信工會則表示,新版的電信法草案將中華電信拆解分離,致使每年營收至少將損失三至四成,恐重創股價和員工權益,釋出基礎設施也將致使未來無人願到偏鄉投資固網建設,台灣固網建設將沒有未來和前瞻性。
在交通委員會的立委羅淑蕾則表示,當初中華電信鋪設網路的費用也是由政府編列預算,為何現在還由中華電信獨享,當然應該釋放出來讓其他業者共享,才能進一步讓人民也分享到利益。
羅淑蕾說,現在就是因為每個業者都需要付頻道費給中華電信,所以才不願降低費率,且中華電信現在已是60%民營,又都是財團和外資,「為何要讓他們賺那麼多錢?」
因此,羅淑蕾說,中華電信當然應釋出設備,讓其他民營業者成本下降,才能進一步要求他們降低成本,並回饋給民眾。
爭最後一哩 劉柏立:可循他途
【中央社╱台北4日電】2012.08.04
針對電信法草案爭議,台灣經濟研究院東京事務所所長劉柏立表示,「若開放最後一哩的路不通,另尋其他替代技術,也是促進固網競爭、達成數位匯流的好方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通過「開放最後一哩」的電信法草案,其中第45條規定,為促成有效競爭,市場主導者應以成本價開放管道給其他業者租用。
NCC指出,若無法有效促成市場競爭,第25條則規定最後一哩功能業務分離。這兩條規範被外界視為「中華電信條款」,中華電工會日前號召千人抗議NCC,質疑其他業者不建設,卻逼辛苦建設的中華電開放,並不公平。
劉柏立說,開放中華電的管道,並不是促成固網市場有效競爭的唯一方式。他比喻,「從台北到高雄,可以坐飛機,也能搭高鐵」。有線電視業者、電力公司、地方政府都能提供固網業者所需的管道。
NCC催促數位化腳步,預計2014年有線電視數位化程度將達到100%。劉柏立說,倘若有線電視業者願意提供電話服務,將能促成固網市場有效競爭。
但他說,「政策絕對要提供誘因,讓業者願意投資設備」,更要降低市場進入門檻,鼓勵更多業者投入。
劉柏立進一步指出,好比說,地方政府雖然可以提供管線給其他業者,進行批發業務,卻礙於不屬於第一類電信事業範疇,無法實行。
他指出,其他國家也有相同困境,因此日本就出現了「零類事業」的概念,可提供台灣借鏡。
此外,針對中華電抗議電信法逼「開放最後一哩」。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日前表示,中華電信的基礎管線多數是在前電信總局時代,以國家整體力量建置而成,開放給所有電信業者使用,也屬合理。
對此,中華電指出,電信總局時代建設的是傳統銅纜,且當初民營化時,已經與政府完成最後一哩對價,貢獻國庫超過新台幣3000億元,並非無償取得。
現在,中華電信為配合數位匯流政策,肩負100M有線寬頻網路建設重任,規劃10年投資2000億元的投資計畫,以每年投資約200億,建設光纖到府(FTTH)。
中華電員工質疑,「為何不要求其他固網業者建設?」、「建設後是不是也要開放?」
劉柏立說,電信法草案引起爭議的原因,就在於「不清不楚」,他指出,管道要開放到甚麼程度?有什麼條件?僅限於銅纜還是包括光纖?「遊戲規則」都必須清楚規範。
再者,「國家政策應該提供『誘因』,刺激所有業者投資,而非責成單一企業建設」,劉柏立指出。
此外,劉柏立也認為電信法第25條「沒有意義」,NCC曾說第25條是備而不用。但卻會成為企業隱憂,不利公司經營,也對投資股東不公。與其強調第25條,不如強化更透明的網路互連機制。
目前,中華電擔任網路互連機制的主導者,每一家業者都須支付使用費給中華電。劉柏立強調,與其以分割功能業務威脅,不如要求NCC重新檢討互連政策,建立合理競爭機制,鼓勵新進業者投入,也避免其他業者認為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