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手握90%資源,惹爭議… 最後一哩分離 異見多 2012/9/6 聯合新聞網 經濟日報 徐筱嵐、葉小慧 有關最後一哩入電信法的爭議,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和交通部不同調。交通部次長葉匡時昨(5)日表達反對立場。張善政則表示,最後一哩分離入法是「不得不的下下策」。長期來看,中華電信若能實現公平競爭,最後一哩分離要用到的機會很低;短期來看,加值服務已被綑綁,現在就得想辦法解決。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昨日召開「有關電信法『最後一哩』爭議如何解決?」公聽會,邀集產、官與工會代表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所提電信法修正草案進行討論。 電信業最後一哩是指從機房到用戶端的末端,中華電信因歷史因素掌握90%以上最後一哩資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創公平競爭環境,增訂電信法第25條及45條,將中華電信最後一哩訂為瓶頸設施,可被要求切割、獨立。 葉匡時認為,民眾嫌上網速度過慢、價格偏高,並不是中華電信業務分離可以解決的,釋出最後一哩,不會讓其他業者投入建設,只會讓他們享用公共財。葉匡時說,應先鬆綁法規,創造第2條固網與中華電信競爭,「大家一起往前衝」。 他表示,中華電信是上市公司,交通部是最大股東,業務分離恐損害股東權益,交通部不贊成業務分離,將提出對案供立法院修法時參考。 張善政強調,NCC決定修法是「不得已」,現行電信法及相關法令早有獨立最後一哩的規定,但中華電信一直沒做到,現在才不得不做。 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說,電信法與相關辦法實施至今多年,對於最後一哩,中華電信在資訊揭露和價格兩個問題上一直無法做到,因此不得不修電信法,將最後一哩訂為瓶頸設施。電信法修正草案至今已開過3次公聽會。 最後一哩入法 中華電反彈 2012/9/5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 許雅筑 「最後一哩」釋出與否,各界爭議不休。中華電信工會代表今天在公聽會上抱怨,其他業者只投資會賺錢的事業,「不賺錢的都不做」,若以成本價出租「最後一哩」,將來誰願意投入偏遠地區建設?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說,即使市佔率改變,供給消費者可用頻寬並未增加。 最後一哩入法 官民態度兩極 2012/9/5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 許雅筑 「最後一哩」釋出與否,各界爭議不休,立院今天舉行公聽會,討論被稱為「中華電信條款」的電信法修正草案第25及45條,官方與民間態度兩極。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修法為促進市場競爭、保障消費者權益,希望解決中華電信長期寡佔問題;與會的政務委員張善政以個人身分說,與其分離最後一哩業務,不如鼓勵創新的網路加值服務。 最後一哩入法 張善政不樂見 2012/9/6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 許雅筑 「最後一哩」釋出與否,各界爭議不休,立院昨天舉行公聽會,討論被稱為「中華電信條款」的電信法修正草案第廿五及四十五條,官方與民間態度兩極。中華電信、工會代表及交通部官員反對修法,認為此舉如同「打斷」領先跑者的腿,無法實際解決頻寬不足、上網速度太慢及費率太貴等問題,建議改為「協助落後者趕上」。 政務委員張善政表明不樂見「最後一哩」入法,他說,中華電信雖在電信總局基礎上占有優勢,但應該叫「跑不快的人跑快一點」,而非要求跑得快的人「跑慢一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修法為促進市場競爭、保障消費者權益,希望解決中華電信長期寡占問題。 NCC七月底通過的電信法修正草案中,要求中華電信以成本價格釋出線路,供競爭者有償租用。外界以「最後一哩路」形容。 中華電信工會代表抱怨,其他業者只投資會賺錢的事業,「不賺錢的都不做」,若以成本價出租,將來誰願意投入偏遠地區建設?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說,即使市占率改變,供給消費者可用頻寬並未增加。 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表示,「最後一哩」建設困難,且管道通過公有道路,希望中華電信釋出多餘空間,供其他業者有償租用,促進市場競爭。新世紀資通(遠傳)法規經理賀陳冉對修法「樂見其成」,他認為公平競爭才能讓產業蓬勃發展。 電信法「最後一哩 」公聽會 要求退回NCC重議聲浪高 2012/9/5 ETtoday 陳佳雯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5日召開公聽會,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7月25日審議通過增修的「電信法修正草案」第25條與45條,邀集各家電信業者、NCC代表謝煥乾、交通部次長葉匡時以及政務委員張善政提出意見。NCC認為透過「開放中華電信的最後一哩路」以及「切割組織」可以達到公平競爭的目的,而台灣固網與遠傳電信代表也贊同此法案;但交通部與中華電信及工會則強烈反對,認為是其他家業者只想使用公共財,不願參與建設,強烈要求行政院應該將此法案退回NCC重新審議。 NCC於7月25日審議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增列電信法第45條,首度立法要求中華電信「限期」將最後一哩管線釋出給台灣固網、遠傳旗下的速博、亞太電信等新進固網業者。並希望將中華電信市佔率由目前97%降至60-70%。並同時增列第25條授權NCC於必要時可以要求中華電信「業務分離」將最後一哩切割獨立。 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表示,為了這個修正草案已經開過3次公聽會,他說,這是公共政策議題,NCC在制定時一定會全方位考慮,會增修25條跟45條是為了達到業者公平、自由競爭,讓消費者得到更多利益。 而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則表示,交通部雖然是中華電信的最大股東,但NCC是電信事業的主管機關。但他說,法規的修正應該是為了解決問題,他認為今天的爭議主要是上網太慢、價格太貴以及不公平競爭,但是釋出最後一哩路並不會讓別家業者投入建設,只會讓他們享用公共財。葉匡時說,公平競爭不應該是把跑最快的拉下來,如果是有其他像價格太高的爭議,應該可以透過NCC來協調,但不是用業務分離。 在數位匯流問題上,葉匡時說,ICT(資訊通訊科技)會加速數位匯流,所以應該要有第二條固網,像是「有線電視」,但是目前有太多法規的限制,反而會阻礙進展。因此交通部對NCC提的業務分離提案是採「反對」態度。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則是說,如果自己不是政務委員,自己也「不樂見」這項法案。他說,目前自由競爭的成效不好,但是開放最後一哩路能否達到目的,在短期內是不可能的。張善政表示,各家電信業者搶著最後一哩路,不是為了市內電話、也不是為了基地台,而是要搶「網路加值服務」,因為現在的網路服務有很大一部分是要繳給中華電信,但互連費用太高,而網路市占有95%都在中華電信手上。張善政說,網路加值功能費用真的不公平,如果可以把這個瓶頸解決,慢慢解套,最後一哩的開放甚至不需要。 台灣固網代表楊据煌表示,業界的困難是在即使管線拉了,但是進不去用戶端 ,根本就「免談」,但中華電信都一直表示沒有空間了,我們遭拒絕比例是9成9 ,先前他們一直希望中華電信的「資訊可以公開透明」,讓其他業者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另外不公平的地方還有有線電視受到三分之一的上限規範,還有黨政軍條款規範。 遠傳電信代表賀陳冉表示,為何即使最後一哩已經開放5年,卻因成效不彰必須再次修法,主因就是費用太高、中華電信資訊不透明,避免重複開挖等等,但遠傳已經鋪設網路100萬公里,並不是不做。 中華電信與工會的多名代表則是強烈表示,中華電信是民營公司,是屬於全部股東的,若是強行「切割組織」則可能侵害憲法上的私有財產權。並表示許多國外案例都顯示公權力介入自由市場競爭,導致行政沒效率,付出成本反而更高,當初國家草率將中華電信民營化,證明是錯誤的,現在又想要分割中華電信的組織,如果又錯了,就無法補救了。 中華電信代表還說,其他電信業者貪得無厭,除了基礎建設要求「成本價」之外,連近年開始做的光纖網路,中華電信一年投入2000億,那其他業者當初募集的錢去哪裡了?如果NCC真的要這樣處置,就是圖利其他業者。因此他們大力呼籲行政院將此案退回NCC重新審議。 電信法「最後一哩」分離 「異」見多 2012/9/6 聯合新聞網 經濟日報 徐筱嵐、葉小慧 有關最後一哩入電信法的爭議,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和交通部不同調。交通部次長葉匡時昨(5)日表達反對立場。張善政則表示,最後一哩分離入法是「不得不的下下策」。長期來看,中華電信若能實現公平競爭,最後一哩分離要用到的機會很低;短期來看,加值服務已被綑綁,現在就得想辦法解決。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昨日召開「有關電信法『最後一哩』爭議如何解決?」公聽會,邀集產、官與工會代表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所提電信法修正草案進行討論。 電信業最後一哩是指從機房到用戶端的末端,中華電信因歷史因素掌握90%以上最後一哩資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創公平競爭環境,增訂電信法第25條及45條,將中華電信最後一哩訂為瓶頸設施,可被要求切割、獨立。 葉匡時認為,民眾嫌上網速度過慢、價格偏高,並不是中華電信業務分離可以解決的,釋出最後一哩,不會讓其他業者投入建設,只會讓他們享用公共財。葉匡時說,應先鬆綁法規,創造第2條固網與中華電信競爭,「大家一起往前衝」。 他表示,中華電信是上市公司,交通部是最大股東,業務分離恐損害股東權益,交通部不贊成業務分離,將提出對案供立法院修法時參考。 張善政強調,NCC決定修法是「不得已」,現行電信法及相關法令早有獨立最後一哩的規定,但中華電信一直沒做到,現在才不得不做。 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說,電信法與相關辦法實施至今多年,對於最後一哩,中華電信在資訊揭露和價格兩個問題上一直無法做到,因此不得不修電信法,將最後一哩訂為瓶頸設施。電信法修正草案至今已開過3次公聽會。 電信修法爭議 張善政:不贊成最後一哩路入法 2012/9/5 聯合新聞網 聯合晚報 舒子榕 電信法修法草案中,要求中華電信將俗稱最後一哩的線路資源獨立出來,供其他業者使用,引發爭議。負責協調此案的政務委員張善政今天表示,他個人不樂見最後一哩路入法,最後一哩路是下下策,要在短期內看到成效的方式,應該是讓各家的網路加值服務創意出現,這個不需要修法,馬上就可以做。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今舉辦的公聽會,討論電信法修法草案當中,有關最後一哩管線釋出的爭議。多家業者代表皆表示,促進公平競爭,產業才會蓬勃發展,不過,交通部次長葉匡時則舉賽跑為例認為,將跑比較快的人的腿打斷,並不會帶來公平競爭,交通部不贊成最後一哩的業務分離概念,也將提出修法對案。 電信法修法已在今年7月送到行政院,張善政表示,他個人不樂見最後一哩入法,中華電信因承接電信總局的基礎建設,的確有其優勢,然而,若進行業務分離,基本上是把工具、發展機會、起跑點弄成一樣,但比較像是跑馬拉松,而非短跑,即便在短期內把功能分離,也不會在1 、2年內顯現效果,5年、10年後才能看到效果,緩不濟急。 張善政說,各界希望可以在1、2年解決目前面臨的問題,而業者為何如此在意最後一哩,因為網路到哪裡,服務就到哪裡,這個服務是網路上的加值服務,這個加值服務必須要開放。 張善政也說,網路加值服務的創意絕對是各方面的,無法期待中華電信一家公司可以包辦所有網路加值。他正積極與交通部溝通,交通部也明確表示,加值服務馬上可以處理。 分割最後一哩 立委反彈 2012/9/6 中時電子報 工商時報 薛孟杰 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電信法修正案、鬆綁由中華電信主導的「最後一哩」業務,交通部次長葉匡時在立院表達反對,藍委蔡正元也認為非解決問題之道。因此,他將提案修法,要求主管機關訂定公開透明審核機制,業者若要利用中華電信「最後一哩」,不能只挑賺錢的業務做。 蔡正元說,所謂電信業「最後一哩」是指從機房到用戶端的末端部分,中華電信公司因歷史因素,掌握90%以上「最後一哩」資源,NCC在今年7月底通過「電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NCC版本三讀,中華電信固網及「最後一哩」業務可被要求切割、獨立,NCC認為有助創造更公平競爭環境,蔡正元也因此召開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 葉匡時表示,消費者嫌上網速度太慢、太貴,皆非中華電信業務分離可解決的事,必須要有另一條固網才能增加競爭,若分割中華電信最後一哩,就好像把賽跑跑得很快的人腿打斷,無法解決問題。此外,中華電信是上市公司,業務分離可能會損害股東權益,交通部不贊成中華電信公司業務分離,將會提出對案供立法院修法時參考。 負責協調此案的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也說,他個人不樂見最後一哩路入法,切割最後一哩路是「下下策」,就像把工具、發展機會、起跑點弄成都一樣,比較像是跑馬拉松,而非短跑,很難在短期內看到效果。若要在短期內看到成效,應讓各家網路上的加值服務展現創意。 而包括台灣固網(台灣大)、新世紀資通(遠傳)等業者代表則要求應儘速開放「最後一哩」,業者說,無法公平競爭的瓶頸,就握在中華電信手中,主管機關應成立「設施審查機制」,不能任由中華電做決定,一句話就將其他業者的要求打回票。 分割中華電最後一哩 交部反對 2012/9/5 中央社 陳舜協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電信法修正草案,擬分割中華電信公司業務,鬆綁「最後一哩」,交通部今天表示反對。 電信業「最後一哩」是指從機房到用戶端的末端部分,中華電信公司因歷史因素,掌握90%以上「最後一哩」資源,NCC於今年7月底通過「電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依NCC版本通過修法,中華電信固網及「最後一哩」業務可被要求切割、獨立,盼因此創造更公平競爭環境。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今天召開公聽會,了解各方對NCC所提電信法修正草案看法。 應邀出席公聽會的交通部次長葉匡時表示,消費者嫌上網速度太慢、太貴,但都不是中華電信業務分離可以解決的,要有另一條固網可能增加競爭,解決問題,「絕不可以把賽跑跑得很快的人腿打斷」、「應該大家一起往前衝」。 葉匡時還說,中華電信是上市公司,業務分離可能會損害股東權益,交通部不贊成中華電信公司業務分離,將會提出對案供立法院修法時參考。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則認為,中華電信因歷史因素,有競爭優勢,電信業者在乎的「最後一哩」業務衍生的網路加值服務商機,短期目標至少要解除中華電信對其他電信公司提供「最後一哩」加值服務的層層障礙,但要治本解決,最終中華電信仍要釋出「最後一哩」業務。 NCC法律事務處處長謝煥乾說,NCC所提電信法修正草案前,已廣泛徵詢各界看法,目的在於創造能讓電信業者公平競爭的環境。 張善政:明年100M到府 不跳票 2012/9/6 中時電子報 工商時報 林淑惠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昨日表示,明年100MBPS光纖全面到府目標、不會讓它有跳票之虞。 張善政昨日主動提到政府推動數位匯流幾項重要指標,包括今年無線電視類比訊號關閉,開始無線數位化元年已經辦到,未來還有2個目標尚待努力,一個是,2013年光纖100MBPS全面到府,以及2014年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 中華電信100MBPS網路建設改採預約制,張善政昨日表示「不解,但也不怪呂董(中華電信董事長呂學錦),業者表示不清楚100MBPS上面要跑什麼,但是,想也知道一定是跑影音內容」。 |
2012/9/6
中華電手握90%資源,惹爭議… 最後一哩分離 異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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