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退電信法NCC重送政院不解
報導╱王若圖片來源╱中國時報系
時周提供
台灣要在明年底,達成一百M光纖上網普及率百分之百,促進數位匯流,中華電信到底是助力還是阻力?研議近五年的電信法修正案,行政院與NCC立場,至今仍難兜的攏。
攸關數位匯流發展,但卻爭議不斷的「電信法修正案」,去年十月份NCC版本被行政院以二十五條「賦予主管機關為了促使市場有效競爭得以強制固網市場主導業者拆分業務,將獨佔固網資源與其他固網業者分享,因影響固網市場重大」而被退回,但在今年五月初,又「悄悄的」送進了行政院。
電信法修正案,被外界認為是針對固網市場主導者,交通部占了三十五%股權的「中華電信」而來,多項條款如二十五條,四十五條等,都被認為是「中華電信條款」,若通過恐將嚴重影響中華電信的營收,未來電信市場將產生極大的變化。
關鍵的第二十五條,授權主管機關NCC在提升市場競爭的前提下,強制中華電信進行「功能分離」規定,該項規定去年十月因為前行政院長陳沖,質疑此舉恐傷害中華電信股東權益,將電信法退回NCC再議,沒想到,陳沖下台後,NCC認為金管會並無不同見解,將第二十五條「略為」修改為「功能分離」與「電路出租」甲乙兩案,重新報給行政院,NCC對「功能分離」規定如此堅持,讓行政院大感不解。
NCC官員表示,電信法修正案是從第二屆NCC委員上任後就正式啟動,當時NCC體認到,台灣數位匯流還剛起步,法制環境無法一步到位,因此在前科技政委張進福指導下,推動所謂二階段修法,電信法修法由NCC委員劉崇堅與前NCC委員李大嵩二人負責。
功能分離條款引爭議
經過二年的規劃,劉崇堅版電信法修正案,二年前終於出爐,NCC並且為此召開專家諮詢會議,當時學者專家對於「功能分離」條款,就有諸多保留。
當時,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謝穎青在公聽會上表示,國外只有極少數國家採行業務功能分離,但均造成負面效應。以英國為例,英國電信實施業務功能分離成立Openreach,競爭業者因有現成的低價電路可用,均不願投資建置光纖網路,而實施業務功能分離反而造成Openreach成本上升,迫使主管機關同意其調漲電路價格,由三年前的八十二英鎊漲至去年的九一.五英鎊。
時任資策會科技法律所所長,目前擔任研考會副主委的戴豪君強調,中華民國政府目前仍是中華電信最大股東,國家機關對企業進行拆解,除非是要求違法結合之企業回復原狀,否則,功能分離規定,將違反「股東忠誠義務」與「董監事職權義務」,希望NCC能慎思。
但由於台灣開放民營固網十多年,民營業者建設不力,加上有線電視數位化進度緩慢,短期內根本無法成為一條可以跟中華分庭抗禮的「最後一哩」,NCC認為,「功能分離」這把尚方寶劍必須保留。
但劉崇堅版電信法,在第三屆NCC委員會卸任前一年,再度陷入「鬼打牆」處境,由於NCC委員會為了審查旺中寬頻併購有線電視系統中嘉網路,正式分道揚鑣,分裂成四票對三票的恐怖平衡狀態,某委員對外放話,任期內只推動廣電三法修正案,其他法條一律不審。
NCC官員表示,劉崇堅版電信法草案,從前年九月開始,就希望排進NCC委員會討論,但前NCC副主委陳正倉,多次以該草案未經委員會討論,就逕行對外辦理公聽程序,法制程序有瑕疵,要求該案再議。
去年二月二十九日,陳正倉在NCC記者會上強調,中華電信最後一哩茲事體大,民營化過程,已經作價轉換成股票,如果釋股價格是公正客觀的話,國家對最後一哩的投資,已經收回,「理論上,中華電信有六成多民間持股,是民營公司,所有資產歸屬中華電信,如何要求釋出其資產,法律與產業競爭面需要再討論」。
由於當時NCC委員會分為二派,在諸多議案兩派針鋒相對,部分議案如ETC頻譜核配案,甚至到了大動肝火互罵的地步,陳正倉對於劉崇堅版電信法,也毫不留情地批評。
「電信法問題很大,到目前為止只做過一次報告,委員意見很多,它的管制哲學為何?電信頻譜是稀有排他性資源,電信法重點不在促進競爭,因為它無法競爭,台灣市場規模就這麼大,三家頻寬就這麼多,三家寡占的結構是無法改變的」。
行為管制VS.結構管制
「電信法問題不在結構,不能透過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競爭,既然是高度寡占市場,電信法基本精神應該在於競爭行為管制,不是糊里糊塗地推動結構管制」。去年五月,NCC委員魏學文開刀前,NCC委員會透過表決,將電信法修正案強渡關山,進入法制程序,七月二十五日第三屆NCC委員會最後一次開會,把所有囤積的案件一次清倉,當天媒體關注焦點,全落在旺中案,電信法修正案就這樣悄悄地送進了行政院。
NCC法律事務處處長謝煥乾當時表示,外界對電信法有很大的誤解,認為NCC未來一定要對中華電信強制分拆,但第二十五條「功能分離」,對所謂「有效競爭」定義,日後將授權主管機關在管理辦法中另訂。
謝煥乾強調,功能分離有很多種選擇,從分割出獨立部門到成立分公司,有很多種選擇,並不是一定是分拆,NCC要求的是業務分離後,財務獨立、管道共用。
但中華電信工會對NCC並不領情,去年七月底第四屆NCC委員上任前,工會發動千人遊行,抗議政務委員張善政與NCC強勢要求中華電信開放「最後一哩」是圖利財團。
去年八月,第四屆NCC委員上任,劉崇堅版電信法逐漸成為NCC內部共識,除了功能分離的主張外,又多加了網際網路免費互連的要求,NCC的態度非常清楚,就是要扶植一條可以跟中華電信抗衡的最後一哩。
時任NCC發言人的魏學文表示,現行法律讓NCC面對中華電信在寬頻市場的高市占率幾乎「無法可施」,也讓其他競爭者「長不大」,問題的癥結其中在管溝、批發價和網路互連(Peering),唯有透過修電信法,才可能改變現況,例如透過「首次定價權」核定批發價,逐步稀釋中華電在固網的高市占率,若能像行動上網有三到四家業者互相競爭,又何需政府介入,「問題是政府若不介入,固網市場不可能有競爭」。
NCC對中華電信磨刀霍霍,甚至打算打破國際慣例,強勢介入網際網路互連的商業協商機制,行政院看在眼裡,也心裡有數。
去年十月,行政院院會討論NCC電信法修法,曾任證交所董事長的前閣揆陳沖,對電信法第廿五條「功能分離」投下不信任票,當場裁定金管會,就中華電信民營化釋股定價原則,與業務功能分離措施有無扞格進行研議後,再報行政院。
電信法修正案被行政院打槍後,NCC從去年十月到今年二月,仍不願放棄「功能分離」這項主張,年初陳沖下台後,NCC去函金管會,請金管會就「功能分離」的電信監理工具,與中華電信股東權益保障二者之間關連進行闡述,金管會方面似乎認同NCC「訂價歸訂價,規管歸規管」的論述,二月下旬,NCC委員會放膽將電信法「酌修」後,再將第二十五條兩案併陳送行政院。
但有趣的是,電信法「酌修」後,送行政院迄今仍毫無動靜,和同時間送行政院的反媒體壟斷法相比,簡直天差地別,行政院內部對於NCC居然趁陳揆下台,將「功能分離」原則調整部分文字後,再送到行政院闖關,感到十分不解。
行政院官員表示,中華電信針對網際網路互連費率,已經擺出低姿態,表示願意配合大幅降價,降低民營ISP業者經營成本,明年底光纖上網100M普及率政策支票,還得靠中華電信大力投資,NCC這個時候砍中華電信牆角,對台灣寬頻建設到底有甚麼幫助?民營業者拿到好處後,會大力投資網路建設嗎?
NCC官員坦言,NCC現有監理工具,對中華電信濫用市場主導者地位的市場行為,其實已有充分的導正力量,「功能分離」條款萬一又被行政院打槍,NCC也只能摸著鼻子認了。
管線施工不能或不為
NCC強修電信法,理由是認為民營業者「雖亦有鋪設最後一哩,但限於埋設管線時協調開挖與復原等諸多實質困難而未有效果。所以原因並非完全是其他民營業者本身主觀因素,而確有一些施工之客觀限制不容易克服」。
不過,台北市政府推動的「光纖到府」政策,多少打破了NCC的說法。台北市政府預計舖設八千公里的高速光纖纜線,有四千公里埋設在雨水下水道,但仍有四千公里需要「挖馬路」。
得標廠商「台灣智慧光網」說明如何打破「挖馬路」造成的不便,將以「微管溝工法」施作,不需再將馬路開膛破肚,只需用一個專門切割機切割出細槽,然後再將套好導管的光纖纜線植入即可。
若台北市政府技術可行,但其他電信業者仍不願意鋪設,也不免讓外界質疑到底是「不能也」還是「不為也」。
中華電信也私下表示,不能挖馬路並非是中華電信的問題,其他業者或許是無法挖,或是不願意挖,但NCC因業者不建設,而修法懲罰中華電信,背後原因是什麼也大表不解。
未來電信法走向,是會按照NCC意志強渡關山,或是再度被行政院退回值得觀察,但肯定的是,若NCC還是堅持己見,爭議不斷的電信法修正案,仍將持續的爭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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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提案開放最後一哩且讓管線共用
立委劉建國:電信法修法危及國安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工商時報 2013/06/08
通傳會(NCC)日前提案修正電信法,擬開放最後一哩且讓管線共用,國安局和交通部昨天認為此舉恐危及國安,表明反對立場。民進黨立委劉建國痛批NCC沒有資安的危機意識,要求行政院退回該修正案,否則將結合朝野立委反對到底。
劉建國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NCC日前提案修正電信法,其中第25 條及45條要求中華電信將用戶迴路及其他電路的所在位址、類型、總容量、全部管道等管線基礎設施的所在位址,也就是屬於國安機密的「國家關鍵基礎建設」無償提供給其他電信業者查詢,甚至開放分享。
他認為,此舉無助於解決「市內網路競爭」問題,反而會帶來「寬頻網路建設停滯,降低國家競爭力」,更嚴重的是影響國家安全。日前國安局長蔡得勝曾表示,駭客已將竊取的資料轉向破壞基礎建設、交通運輸和金融秩序,危害程度相當嚴重,行政部門應該要有警覺「別再度咕」。
與會的國安局科技處副處長戴靖桓表示,NCC修正第45條涉及的電信設施為國家關鍵基礎建設,一旦公開可能遭有心人士破壞,造成國安上的危害,國安局持反對立場。
交通部也認為,修正第25條中,要求用戶迴路及管道資訊公開不符比例原則,建議由主管機關把關以防不法份子利用該資訊進行破壞,郵電司副司長王廷俊表示,目前認修正案已報行政院審查,交通部持保留態度。
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則表示,固網最後一哩很多國家都在處理,主要是為了促進產業競爭,並讓消費者分享到競爭帶來的好處,此次修正只要求「揭露」並未要求「公開」,而且只提供承租者查詢。目前全案已在行政院審查過兩次,如果相關單位有意見,可以透過跨部會來討論,NCC並非「一意孤行」。
景文科技大學財金系教授莊春發則以油電為例,強調開放市場是企業享受到好處,對民眾不一定有利,像民營電廠,只是讓台電該有的利潤由民間企業分享,電價並沒有便宜。
他說,電信市場應該是要讓業者進行更多基礎建設,而非只想撿有利可圖且路較好走的長途通訊這一塊,卻不想投入更多建設,這無益於國家的競爭力,要求政府開放同時應該深思。
中華電徵559人 起薪3.4萬
遠傳 台灣大 也釋出逾百職缺
蘋果日報2013年06月10日
中華電信將招募559人,其中242名是基層專員職缺,月薪3萬4千元起。周永受攝
【徐毓莉╱台北報導】畢業潮即將來臨,電信龍頭中華電信展開年度最大規模徵才,預計招募559人,其中有242個基層專員職缺,月薪3萬4125元至4萬5000元,下月14日進行筆試。據往年經驗,錄取率約3%至5%。遠傳、台灣大等電信業者也有上百職缺。
錄取率僅約3%
為加速寬頻網路建設、推展雲端、加值、通路等業務,中華電信將舉辦大規模招考。中華電信人力資源處副總鄭鳴岡表示,中華電信轄屬機構將招募242名基層專員,包括網路維運、行銷、資訊等各類職缺,月薪最高4萬5000元,近期可報名;據往年經驗,錄取率約3%至5%。
中華電信行動分公司招募17名具工作經驗者,負責網路維運等工作,年薪75至80萬元,會先經過資歷審查再通知參加口試。中華電信子公司宏華也招募300名派駐中華電信的客戶網路維修人員,正式僱用每月薪資至少3萬元,業績制,績效好、獎金較多;鄭鳴岡說,加上獎金應有3萬5000元。
輔考業者、TKB百官網協理王元賢表示,中華電信雖民營化,但仍有類似國營事業福利,像年終獎金就相當吸引人,幾乎每年都有上萬人報考,且起薪3萬多比一般大學畢業生待遇好很多,目前有許多學生就針對中華電信招考作準備。
「工作有保障」
7年級上班族黃先生說:「中華電信招考令人心動,比一般工作更有保障,年終獎金也是因素之一,且又有品牌光環,媽媽告訴別人,兒子在中華電信工作,光聽就讓人羨慕。」
遠傳電信表示,今年目標招募1500人,因積極展店,也需要第一線門市客服人員,目前在人力銀行網站有逾1百多個職缺。台灣大在官網也刊登招募行銷人員等。
電信業徵才訊息
◆中華電信
中華電信轄屬機構基層專員242名,月薪3萬4125元至4萬5000元
中華電信行動分公司徵具工作經驗者17名,負責網路維運等工作,年薪75至80萬元
中華電信子公司宏華人力資源公司招募300名網路維修人員,月薪3萬元起,另有獎金
網址:http://tinyurl.com/mc3tvp6
報名時間:中華電及宏華公司(6/14 9:00至6/27 18:00);行動分公司(即起~6/2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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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記者劉彥萱╱台北報導】 | 2013.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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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5月營業收入佳達185.9億元,並搭順風車於畢業季擴大徵才!中華電信10日指出,在行動通信方面,因行動上網客戶增加,使行動加值營收成長32.4%,智慧型手機銷貨收入也成長9.6%,比起4月份營收多出一億元。此外,適逢畢業季,中華電信這次擴大徵才,將釋出559職缺,提供畢業生一項求職的選擇。 中華電信在5月營收方面,表現不俗,但在寬頻業務部份,中華電信因4月起通傳會調降費率,營收較前一年同期減少0.6%;HiNet上網因寬頻客戶數成長,營收成長2.6%;MOD因客戶數及套餐申請數增加,相關營收成長10.7%;傳統固網業務,因市內網路及長途網路因行動電話及VOIP取代,營收分別減少7.3%與3.1%;資通訊專案相關營收亦較去年同期成長。 此外,中華電信近年來擴張業務範圍,大舉推廣光纖和行動寬頻,並積極拓展海外新興市場與資通訊技術,營收獲利亮眼,每年招考都吸引許多人報考。這次共招考559名人員,可望在6月畢業季,提供畢業生一項求職的選擇。 在這次釋出559個職缺當中,242個基層專員職缺月薪三萬四至四萬五,報名日期從6月14日早上九點至6月27日下午六點止;必須具有工作經驗者17名職缺,年薪則是七十五萬至八十萬元,報名日期至6月20日中午12點止;另外,中華電信子公司宏華人力資源公司招募300名網路維修人員,月薪三萬元起,報名日期則從6月14日早上九點至6月27日下午六時止。 補習業者王元賢指出,這次考試都必須具有大學以上的學歷資格,且英文比重占30%,所以英文不好的考生,在英文訓練上應多多加強。此外,由於報考種類眾多,建議考生可針對比較有勝算的類組去做報考,會提高上榜機率。 王元賢進一步表示,以往中華電信考試只考選擇題,但從去年開始題型改變,增加了簡答題作答,因此考生不能再用考古題的方式來準備,如果只用考古題來當參考,完全無法因應這次的考試。並呼籲考生,要以慎重的態度去面對,以最有效率的準備考試。 |
買到瑕疵手機 7日內可換新品
不斷送修惹民怨 5電信業者允諾
蘋果日報2013年06月03日
NCC要求5大電信業者,針對民眾買的手機出現非人為故障,7日內可供換新機。
【徐毓莉、蔡惠如╱台北報導】智慧型手機動輒逾萬元,讓拿到瑕疵機又屢修不好的民眾氣到跳腳,有人買手機翌日就發現瑕疵,想更換卻求助無門;還有人五個月換四支良品,問題不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做出決定,要求中華電信等五大電信業者,提供消費者購手機七天內出現非人為因素導致的故障可換新機服務。
《蘋果》接獲不少民眾投訴買到瑕疵機,就算七日內提出也難更換的消費爭議。高雄黃小姐今年一月底向威寶電信續約iPhone 5,用三天就觸控不良,只換到良品,換來的良品又有麥克風太小聲、觸控不良、當機等問題,五個月內換四支良品,「很離譜,來來回回送修造成很大困擾。」
聲音鍵壞掉拒換新
民眾簡先生買SONY Xperia ZL後,發現聲音鍵有問題、螢幕玻璃內有黑色痕跡、邊框有小黑點,四天內就回原購買處要求換新也不能。高雄洪先生在一般通訊行買hTC Desire V雙卡手機,雙卡使用速度變慢,常有很多未接來電、連收發LINE訊息都有困難,三度更換主機板也無法修復。
民眾王小姐買三星Note II手機,遇到螢幕觸控不靈敏問題,七天內到門市反映兩次,但門市僅以恢復原廠設定或更新軟體回應,後續仍有螢幕不動、觸控不靈敏等問題,最近一次在上月八日送修則被通知要換主機板。
須在電信門市購買
NCC表示,對品質控管不佳的手機,不能將問題轉嫁消費者,因此和電信業者協調,在購買七天內非人為因素且可判定機器本身的故障,要換新機給消費者。
中華電、遠傳、台灣大、威寶、亞太五大電信業者均回應,會配合辦理。
雖然NCC有此新規範,但僅能針對電信業者,民眾若非在電信業者門市購買,恐無法受此保障,不過,多數手機大廠均稱也有相同保障。
hTC、台灣三星說明,和經銷代理商有約定七天內若發生非人為因素產生的故障,可到原購門市換新機。
消保處簡任祕書陳星宏表示,手機若有瑕疵,業者應負修補責任,若無法修復或嚴重損害就應更換新機,業者願在七天內換新機值得肯定。
檢查有無撥打紀錄
3C部落格「電腦王阿達的3C胡言亂語」站長阿達表示,負責任的通路與店家會提供更換全新未拆封機,部分則可能是被其他客人因各種原因退貨的「整新機」,更換時可簡單檢查手機是否有累計撥打時間紀錄、手機外表有無使用痕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