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在外兼差,當心吃官司!男子程○昇被控於擔任中○工程顧問公司臺中工務所主任期間,蹺班兼差出任臺中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鑑定人,多次接受臺中地院委任勘驗房屋或外出演講等,被臺中地檢署認定詐領公司二萬八千餘元款項,昨依詐欺罪起訴。
程○昇應訊坦承在外兼職,但辯稱會利用下班時間做公司的工作,實際工時超過上班時間。中○公司邱老闆痛批程男:「開我的車、用我的油、領我的薪水,做別人的事,行動電話關機找不到人,完全不關心我公司的事,實在很氣人。」
上班關機找嘸人
總公司在台北的中○公司提告指出,程男97年11月受聘擔任臺中工務所主任,聘用合約書明訂工作時間每天上午8時30分到17時30分,工作內容為督導工程進度與品質,需保持24小時可聯絡狀態,但程男卻經常上班時間關機,隔天才回覆,影響工作品質,100年3月公司開除程男後,從遺留資料中發現他兼差文件,甚至連兼差時的開銷也報公司帳,才怒告詐欺。
檢方查出,程男從97年12月至98年9月兼任「臺中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鑑定人,總是先到辦公室後外出兼差,共11次受臺中地院委託勘驗或調解房屋裝修相關糾紛,或受邀演講如何預防裝修工程糾紛等,詐領七千多元薪水。
此外,程男也將兼差花費的油錢、電腦周邊耗財向公司報帳,另浮報一萬六千元房租等,共向公司詐領二萬八千餘元。
喝咖啡未觸刑法
律師侯○翔表示,員工若經常刷卡上班後蹺班兼職,讓公司陷入錯誤核發薪水,就會觸犯詐欺罪,若因此造成公司損害,僱主還可向員工求償,至於上班族偶爾忙裡偷閒,溜班喝杯咖啡,則屬工作內規懲處問題,應無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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