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8

葉佩不業配?

論壇徵選開香活動的確是商業宣傳活動,不過參加者都不會說是葉佩雯,因為這帶有點貶意,寫手都會自詡熱愛產品體驗者/3C愛好者。滑石粉個人發文倒是不會避諱被指為葉佩,根據定義的確是與公關活動搭配,是葉佩雯無誤。

這是某媒體網站舉辦的體驗活動,該寫手自稱小編的確有點與一般認知混淆,但寫手做的的確是"編輯"的工作,但不是"編輯"人員的職業腳色。滑石粉也常常看到腦筋混亂。

該活動要求將文章擴散到其他平台上去,所以短時間內會在大量網站看到不同作者的類似文章。至於01部分為甚麼不完全相同,01是網路媒體龍頭,其為避免其他網站寫手利用其流量宣傳,損害其招商利益,

故規定非01舉辦的開箱/體驗活動,不得再01上張貼,但基於相對平等原則,01的評分標準中不會計入擴散分享部分,常有作者削減文章被容易被識破部分,企圖偷渡到01上。


基於平等互惠的原則,非競品也盡量開放其他網站過來張貼,有自家產品露出更應該持開放態度,算是無償置入性宣傳華碩手機,算是魚幫水、水幫魚。

唯競品部分或不實內容得以保留移文之權利。

一點小經驗,希望有解答到您的疑問,過不久大大也會看到滑石粉類似的葉佩雯。一個比手機殘值還貴的軟玻璃貼。


根據發文經驗,寧願過曝一點也不要過暗
因為不知道評選的人是用手機或是電腦
亮度又調多少

遇到一種滑滑圖片不看字就分左右的
圖片過暗又加上Monitor過暗 就直接被丟垃圾桶了
你注意一下大論壇的編輯開箱文 都有一點過曝

因為這不是攝影比賽 攝影比賽損失的一張照片的評選資格
發文卻是損失整篇文章的評選資格
一點小心得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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