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8/1

CHT中華電信4000員工 包圍NCC

 

投票主題:NCC強勢要求中華電信開放<最後一哩>,合不合理?

中華電信四千多名員工今北上抗議NCC及政務委員張善政強勢要求中華電信開放「最後一哩」,指其為假匯流、真圖利。投投票主題:NCC強勢要求快去投票..

中華電開放<最後一哩>,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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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4000員工 包圍NCC

2012.08.01自由時報記者王憶紅、陳炳宏、楊久瑩╱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審議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要中華電信開放「最後一哩」,並規定應以成本價,讓其他業者共用管道,中華電信工會認為此舉嚴重影響公司及員工權益,昨日發動近四千名員工到NCC門口抗議,高喊「假匯流、真圖利」、「髒CC」、「張善政滾下台」等口號。

高喊圖利財團 要求張善政下台

這是中華電信工會首次直接點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下台,原因是張善政曾公開點名中華電信「少賺一點,可以減少民怨多一點」,也曾在公開場合要中華電信開放最後一哩。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朱傳炳說,NCC草率通過此案,凸顯國家政策不公平,圖利其他電信財團。NCC七月二十五日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其中第二十五條內容,擬賦予主管機關(NCC)得命固定通信網路業務市場主導者為業務功能分離或其他得促進實質有效競爭的必要措施。另外,第四十五條主要內容,固網主導者擁有的管線基礎設施多數是改制前電信總局時即以國家整體力量建置完成,且目前挖掘馬路鋪設設施確有難度,因此應讓新進業者以成本計價方式提供共用服務。

不排除赴總統府、政院、立院抗議

中華電信工會指出,新進固網業者這十年來不參加共同挖補管道協商會議,更沒有投入資金共同埋設管道,NCC強迫中華電信開放最後一哩,根本是圖利其他財團。朱傳炳說,中華電信在民營化時,已將固網業務完成對價、轉為股本,政府釋股後,已有超過三千億元入國庫。朱傳炳說,希望NCC新委員重新審議此案,並與中華電信工會談話,若沒有得到善意的回應,不排除帶領工會、小股東到行政院、總統府、立法院抗議。

NCC︰基於公共利益 讓消費者獲益

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表示,政府基於公共利益、產業發展與消費者選擇權利等考量,參考其他國家作法後,才會決定推出競業條款,讓獨佔的市場主導者「中華電信」,釋出最後一哩,讓其他固網業者加入競爭,這樣消費者才能享有更多的優惠與更好的服務,這也是香港、日本、新加坡及歐洲國家的做法。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認為,「政府早該釋出最後一哩,讓其他固網業者公平競爭!」她強調,消基會一直認為固網費率過高,追究其原因,就在於中華電信長久壟斷「最後一哩」,在這種狀況下,最吃虧的就是廣大的消費者。

中華電切割最後一哩 工會怒吼

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

2012.08.01

4,000名中華電信工會員工昨天上午到NCC大樓前抗議修法不公,指NCC假匯流之名卻圖利財團,要求重新審議電信法修正草案。
記者蘇健忠╱攝影

中華電信工會反對切割最後一哩,昨(31)日號召近4,000名員工站出來,大聲怒吼,「七問行政院政委張善政」,並訴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委員撤回電信法草案,重新審議,保障中華電信30萬股東及2萬多名員工權益。

NCC730日已將電信法草案送交行政院,規劃年底前要送交立法院審議。草案中第25條規定市場主導者最後一哩的功能業務分離,第45條規定固網市場主導者應以成本計價,提供給其他業者管線共用;第33條規定,授權主管機關在市場必要時可以逕行核定主導者價格。

中華電信工會認為,此次電信修法重點已被視為是「中華電信條款」,且緊掐著中華電信的「價格」跟「最後一哩」兩大命脈,介入中華電信經營。因此工會昨天號召近4,000名員工站出來,在颱風天前夕到NCC前抗議,創下中華電信民營化以來,最大規模的工會抗議活動。

中華電信民營化後,最後一哩資源已經完成對價,且政府也從釋股中,為國庫帶入超過3,000億元的進帳,中華電信工會訴求,電信法草案等於政府圖利財團,是假匯流、真圖利。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朱傳炳表示,希望張善政多聽中華電信心聲,並提出7大問題,希望張善政回應。

朱傳炳並向NCC遞送中華電信工會堅決反對電信法草案的說帖,嚴正抗議NCC舊任委員草率審理電信法草案,期盼新任委員可與中華電信工會對話,重審電信法草案,否則要號召30多萬股東及員工到行政院抗議。

NCC則回應,已經接受中華電信工會意見函,將努力安排新委員與中華電信工會對談。

中華電信董事長呂學錦日前堅決表示,將持續主張不分割中華電信,要維持綜合性及整合性的電信公司本質不變。

中華電信表示,已多次跟主管機關反應,第25條法令規定不明確,且無法明定有效競爭標準,以英國為例,最後一哩的功能性分離,造成價格上升且業者不投資,恐影響台灣寬頻建設競爭力,第45條若要開放管線,則將影響國家安全。

圖╱經濟日報提供

 

抗議假匯流 中華電4千員工包圍NCC

 

 

 

 

時間:2012/7/31

新聞引據:聯合晚報

 

 

 

 

中華電信工會31日到交通部,抗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透過電信法修法,拆解中華電信,開放固網基礎建設。工會認為,此舉有圖利財團嫌疑。

 

  中華電信全台4千多名員工今天(31)上午10時北上群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廣場,抗議NCC及政務委員張善政在電信法修正草案中,強勢要求中華電信開放「最後一哩」,指其為「假匯流、真圖利」。中華電信員工揚言不惜抗爭,討回應有的公道。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朱傳炳表示,NCC本月25日草率通過「電信法草案」,行政院會立即應退回重審,否則不排除擴大行動抗爭。朱傳炳說,中華電信將遭拆解分離,每年營收至少將損失三至四成,恐重創股價和員工權益,更甚者是,未來沒有人願意再到偏鄉投資固網建設,台灣固網建設將沒有未來和前瞻性。

  中華電信全區勞資會勞方代表召集人賈寶玲指出,2000年電信自由化,開放固網業者投資,當初要求固網業者共同投資興建公共管線,但民間業者幾乎都未投資固網建設,只有中華電信2003年至2011年間共配合747件、增建幹配管12,402管公里。如今政府卻讓最配合政策的中華電信將資源釋出給未曾努力付出的民營電信業者分享中華電信長期投資的果實,甚至讓公司的營業秘密、與國家機密息息相關的管道通道等,全部暴露在陽光底下。

  NCC通過的電信法修正草案,增訂多條針對性的「中華電信條款」,包括授權NCC得要求中華電信採功能分離或其他必要措施(25)、要求中華電信將管道資訊提供其他業者查詢(45)、以及授權NCC得逕行核定第一類電信事業服務資費等條文。

 

 

NCC:修法決心不會改變

 

 

 

 

時間:2012/7/31

新聞引據:聯合晚報

 

 

 

 

中華電信工會31日到交通部,抗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透過電信法修法,拆解中華電信,開放固網基礎建設。工會認為,此舉有圖利財團嫌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法務處處長謝煥乾今天(31)表示,為了促進固網市場競爭,NCC推動「電信法修正草案」的決心不會改變。未來NCC會將「電信法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審議,並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協商後、送交立法院審議。

  綜合企劃處副處長黃德威及法務處謝佩穎科長上午接見中華電信工會代表,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也以電話表達關切。但對於中華電信員工要求退審「電信法草案」、取消「中華電信條款」,NCC上午表示,電信法修法過程有過二次公聽會 (前年5月及今年5),工會代表均已表達過立場,政府的考量是以全民最大利益為優先,開放最後一哩有助於加速市場活絡,政府鼓勵開放共享。

  這次主要是增列電信法第45條,即中華電信必須依法以成本價格釋出共用管道、人孔、手孔等管線之用戶迴路基礎設施,並在一定期限內促成固網市占,由目前中華電信的97%,降至60%70%。另外也增列電信法第25條,即要求中華電將「最後一哩」獨立成立獨立部門、獨立公司或分公司。

  謝煥乾強調,固網事業主導者釋出「最後一哩」,對整個產業和消費者是有利,所以修法決心不會改變。

 

電信法草案 NCC:促進競爭

 

【中央社╱台北31日電】

2012.07.3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今天說,電信法修法是為了促進國內固網業者的有效競爭,對產業發展及消費者權益都有正面影響。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5日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其中,第45條規定固網市場主導者應以成本計價,並提供管線基礎設施給其他電信業者共用。若無法有效促成市場競爭,第25條規定最後一哩功能業務分離。

中華電員工今天集結千名員工到NCC表示抗議,並提出質疑,認為NCC開放最後一哩給其他業者,是圖利財團,將導致中華電信年營收至少損失34成。

謝煥乾說,事實上中華電信過去獨佔了室內網路出租市場,而中華電信的基礎管線多數是在前電信總局時代,以國家整體力量建置而成,開放給所有電信業者使用也屬合理,讓其他業者省去建設成本,對國內產業及消費者都有正面影響。

電信法草案30日已送交行政院,預計年底前送立法院審查。中華電信工會希望明天到任的NCC新任委員能向行政院提出「退回重審」的要求。

謝煥乾表示,草案已經送出,也通過NCC委員會的決議,因為NCC採交錯任期制,所以新任委員不會干涉上屆委員的決議,基本上不會「退回重審」。

 

 

張善政釋疑╱退學條款 動用機率低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12.08.01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昨(31)晚表示,「電信法」修正草案明定中華電信釋出最後一哩的「退學條款」,動用的機會可能只有百分之一,且會有配套措施,中華電信工會不必擔心。

張善政指出,「退學條款」是在中華電信無法有效促成市場公平競爭前提下,才會執行,主要是希望消除目前電信市場無法公平競爭的情況,而且會有啟動的門檻會在施行細則中明訂,中華電信工會也可以參與討論。

張善政強調,部分中華電信員工誤會此一政策是他做的決定,但實際上在前政務委員張進福任內即已做成政策決定。

 

無題

在中華電信11年了,我的青春歲月啊!還滿懷念玩著視訊伺服器、視訊編碼器、路由器
的日子,雖然是比較辛苦,但能服務幾十萬人總是比搞內部封閉系統好的多,特別是這
兩年沒甚麼長進!!!

2012/7/27

中華電信對於通傳會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表示反對

中華電信對於通傳會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表示反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會)於昨(25)日第496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草案中增訂多條針對性的「中華電信條款」,包括:授權通傳會得要求中華電信採行功能分離或其他必要措施、要求中華電信將管道資訊提供其他業者查詢、以及授權通傳會得逕行核定第一類電信事業服務資費等條文,除侵害業者經營權利,更將對國家寬頻基礎建設、國家競爭力的提升及國家安全造成嚴重負面影響。中華電信對於此次通傳會通過之電信法修正草案表示反對,並提出說明如下:

全球已進入寬頻網路競賽的新紀元,歐美日韓等國均積極提出寬頻建設計畫,期望透過寬頻建設帶動經濟成長,進而提昇國家競爭力。中華電信本於國家寬頻建設之迫切需求,每年均投入新台幣數百億元,加速建設寬頻網路並提昇網路品質,依據FTTH Council評比顯示,我國光纖到府普及率排名高居世界前五名,足見我國寬頻在本公司持續建置下,已有一定成效,但面對各國以國家力量加速推動寬頻建設,我國如不加緊建設,國家競爭力很快就會落後他國。

寬頻建設需要投資龐大資金,投資風險極高,國內其他固網業者基於營利考量,投入意願不高,使本公司成為我國寬頻建設的主要力量。通傳會並未究責於其他固網業者之建設義務,卻將固網未能有效競爭之責任一概歸咎於本公司,有違公平行政原則。

以草案第25條為例,條文規定「修法施行日起一定期間內,固定通信網路業務市場仍未能達成相當程度之有效競爭狀況,主管機關得採行命固定通信網路業務市場主導者為業務功能分離或其他得促進實質有效競爭之必要措施」。

對此條文,學者專家在通傳會於518日召開之公聽會上,均質疑本條文引述相當多的不確定法律概念,全委諸通傳會自行認定,乃行政擴權;且本條文未經法規影響評估,確認正向經濟效益會大於負向經濟效益,即貿然制定,政策風險由誰承擔?而本公司也多次表示,業務功能分離只有極少數國家採行,結果造成電路價格上漲及國家寬頻建設落後等負面效應,實不宜貿然引進。

另外,草案第45條要求本公司將電信管道、人孔、手孔位置開放供電信業者及廣電業者查詢,勢必會對國安造成嚴重影響。而本公司也曾多次反應,上述資訊涉及國家安全,不宜向民間公司揭露,否則如輾轉為有心破壞或濫用人士取得,將嚴重威脅國家與社會安全。

本次電信法修正,針對積極投入國家寬頻建設的中華電信增訂多條「中華電信條款」,卻無視其他業者的不建設,明顯偏重照顧競爭業者利益,嚴重輕忽國家競爭力及國家安全問題,實應重新審慎考量。

 

開放最後一哩 中華電股價軟

 

開放最後一哩 中華電股價軟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2012.07.26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5日通過開放「最後一哩」的電信法修正草案,中華電信將必須以成本計價,向其他業者提供管道等管線共用,中華電今天股價表現疲弱。

NCC25日完成第一階段的電信法修法草案,迎向數位匯流時代。預估7月底行政院將進行核定、今年底前送到立法院審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5日除了有條件通過旺中案外,電信法修正草案也受外界關注。其中,第45條規定固網市場主導者應以成本計價,向其他業者提供管道等管線共用。

中華電信身為固網市場主導者,已投入許多成本布建光纖和寬頻建設,未來必須將建設以成本價回租給其他業者共用,中華電信員工大嘆「不公平」,中華電股價今天盤中跌幅逾1%

電信法草案第45條規定固網市場主導者應以成本計價,向其他業者提供管道等管線共用;第25條規定最後一哩功能業務分離,也就是中華電信切割最後一哩業務,獨立成立子公司。NCC解釋,如果沒有達成第45條規定,才會執行第25條。

中華電信員工說,民營化乃至於上市後,已與政府完成最後一哩對價,沒道理切割。

 

強迫開放最後一哩?中華電:要建設時其他家都不來啊

 | ETtoday 記者黃郁棋╱綜合報導

NCC25日審議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45條,強制要求中華電信釋出「最後一哩」,以成本價格釋出線路給其他競爭業者。若不從,更增列電信法第25條,要求最後一哩業務成立「獨立部門」特別營運。對此中華電信喊冤:「要開挖建設時他們不來,現在卻要分一杯羹;為什麼不來?營利考量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5日給了中華電信一記震撼彈,審議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第45條,強制要求中華電信以成本價釋出「最後一哩」,供台灣固網、遠傳旗下速博、亞太電信等競爭者共同使用,理由在於中華電信「壟斷」最後一哩業務,有損電信業公平競爭。

「固網主要分成三塊,市內電話、長途電話以及國際電話。我們中華電信在市內電話市佔率約97%,長途電話70%,國際電話60%;現在NCC要求我們降低市佔率,相當不合理。」中華電信鍾姓科長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依照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其他三大固網也投入網路建設,照理說至少也該有300萬用戶;但是今天中華電信在「市內電話」市佔率居高不下,最主要因素就是其他固網業者不願投入建設。

▲中華電:其他固網業者不花錢建設,現在卻怪我們。(圖╱記者黃郁棋攝)

「為什麼他們不建設這一塊?營利考量啊!結果我們每年花幾百億建設,卻被要求成本價給所有競爭者共享,這實在不公平。要挖路時我們一定要知會其他業者,但每次都只有我們在鋪線,不見其他業者一起建設。」除此之外,草案第45條要求中華電信將電信管道、人孔、手孔位置開放供電信業者及廣電業者查詢,恐造成國家危安影響;若有心人士想要破壞,將能更準確的取得相關資訊。

有業者認為,最初電信總局鋪線路時,是用國民納稅來的錢鋪設的,不該歸於私有;中華電信對此則表示,中華電信民營化上市後,已經與政府完成最後一哩對價,貢獻國庫超過3000億元,並非無償取得。今天要提升台灣電信業的競爭力,應該督促所有固網業者都投入固網建設,而不是盲目開放最後一哩給所有業者共用。

電信法修正案 中華電反彈:針對性條款多 影響經營權利

鉅亨網記者陳俐妏 台北  2012-07-27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委員會議決議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後,中華電(2412-TW)表示,草案增訂了多條針對性的「中華電信條款」,已侵害到中華電經營權利,更對國家寬頻基礎建設、國家競爭力提升及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影響。

據了解,這次電信法草案中的中華電信條款包括:授權NCC得要求中華電信採行功能分離或其他必要措施、要求中華電信將管道資訊提供其他業者查詢,及授權NCC得逕行核定第1類電信事業服務資費等條文。

中華電指出,中華電每年投入新台幣數百億元,加速建設寬頻網路並提升網路品質,面對各國加速推動寬頻建設,如不加緊建設,國家競爭力很快就會落後。然而寬頻建設需要投資龐大資金,投資風險極高,其他固網業者基於營利考量,投入意願不高,但NCC並未究責其他固網業者建設義務,卻將固網未能有效競爭之責任歸咎中華電,有違公平行政原則。

中華電也指出,以草案第25條為例,條文規定「修法施行日起一定期間內,固定通信網路業務市場仍未能達成相當程度之有效競爭狀況,主管機關得採行命固定通信網路業務市場主導者為業務功能分離或其他得促進實質有效競爭之必要措施」。對此條文,學者專家在通傳會於5/18召開的公聽會上,均質疑引述相當多不確定法律概念,且本條文未經法規影響評估,確認正向經濟效益會大於負向經濟效益。

中華電對此說明,業務功能分離只有極少數國家採行,結果造成電路價格上漲及國家寬頻建設落後等負面效應,實不宜貿然引進。

另外,中華電也說明,草案第45條要求中華電將電信管道、人孔、手孔位置開放供電信業者及廣電業者查詢,勢必會對國安造成嚴重影響。而中華電也曾多次反應,上述資訊涉及國家安全,不宜向民間公司揭露,否則將嚴重威脅國家與社會安全。

中華電認為,這次電信法修正,針對積極投入國家寬頻建設的中華電信增訂多條「中華電信條款」,卻無視其他業者的不建設,明顯偏重照顧競爭業者利益,嚴重輕忽國家競爭力及國家安全問題,實應重新審慎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