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8/27

什麼叫做「現在開始追趕也來不及」

什麼叫做「現在開始追趕也來不及」
那所有市占率落後的公司通通關起來就好了
也不用創新了 因為「現在開始追趕也來不及」



張善政:最後一哩 須兼顧產業發展
·          2012-08-24 01:46
·          中國時報
·          【李盛雯╱台北報導】
     針對交通部長毛治國呼籲應讓有線電視儘速成為中華電信之外的第2個「最後一哩」(last mile)供應者,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指出,他尊重毛治國的意見,站在行政院立場,在提升國家寬頻競爭力的同時,必須同時兼顧數位內容等產業發展,這方面須和經濟部共同協商。
     張善政表示,將有線電視扶植為第2個最後一哩系統以便和中華電抗衡,想法固然好,但有線電視卡在三分之一上限,且網路上的加值服務早已隨著最後一哩而被中華電信壟斷,即使現在開始追趕也來不及,「想要靠扶植有線電視為電信議題解套,是緩不濟急的作法」。
     張善政分析,數位匯流是大方向,但電信和有線電視基本應用內容大不同,中華電高市佔率造成加值服務捆綁的現況,並不能靠有線電視的最後一哩解除既有的不公平競爭,且加值服務的議題和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有關,主管機關分屬交通部和經濟部,須站在行政院角度作通盤考量。
     如何讓中華電釋出最後一哩,張善政強調需建立一套公平規則、提供中華電誘因,讓其他業者支付合理費用並做好配套措施,他會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和中華電一起討論,相信會有好的進展。
     NCC發言人魏學文表示,他基本上同意毛部長的構想,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政策目標很明確,2014年要達到雙向網路到用戶端百分百數位化,但若要讓有線電視成為中華電信以外的第2套最後一哩,則仍有一段路要走。
     魏學文分析,光是有線電視數位化就仍有很大的努力空間,例如現有管線地下化比例不高,真要推寬頻,仍會遇到管溝問題。因此,加速有線電視數位化、扶植有線電視成為第2套最後一哩,和目前NCC積極推動的電信法修法並不衝突。
     魏學文強調,現行法律讓NCC面對中華電在寬頻市場的高市占率幾乎「無法可施」,也讓其他競爭者「長不大」,問題的癥結其中在管溝、批發價和網路互連(Peering),唯有透過修電信法,才可能改變現況,例如透過「首次定價權」核定批發價,逐步稀釋中華電在固網的高市占率,若能像行動上網有三到四家業者互相競爭,又何需政府介入,問題是政府若不介入,固網市場不可能有競爭。

談電信法草案 毛治國:最後一哩不是焦點
【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2012.08.22
電信法草案要求中華電信切割「最後一哩」,交通部長毛治國昨(21)日表示,國內應要建立多元性的異質網路平台,形成中華電及有線電視的兩大固網系統,透過競爭、擴大頻寬資源,而不是把焦點放在既有的網路資源(中華電信最後一哩)上。
交通部是中華電最大股東,毛治國認為,國內固網產業的發展有兩大重點,一是擴大頻寬資源,二是公平競爭,最好方法則是數位匯流,加強有線電視等異質網路與中華電信競爭,才是首要之務,「太重視枝節(電信法草案的修法),會有反效果」。
電信法草案第25條及45條的規定,引起中華電員工及股東的反彈,認為有損中華電權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將電信法草案送交行政院,規劃年底前要送交立法院審議。毛治國表示,政府首要目標是落實異質性的寬頻網路跟數位匯流,將在行政院跨部會溝通時,表達意見。
此外,過去台灣寬頻建設責任都落在擁有官股色彩的中華電身上,未來民營業者是否也應加入台灣寬頻建設的行列;毛治國認為,鼓勵發展異質平台,就是鼓勵民營業者加入寬頻建設。
毛治國:最後一哩 有線電視要出頭
·          2012-08-22 01:07
·          工商時報
·          【記者林淑惠╱金門報導】
     交通部長毛治國昨(21)日表示,為讓國內頻寬供給未來能夠大幅度成長,確保市場公平競爭,有線電視應儘速成為最後一哩第2個供應者。
     他強調,早在10年前開放電信自由化競爭之初,交通部就已提出希望電信和有線電視兩大系統最後一哩同時開放競爭的建議,只是至今,全球主要國家的最後一哩市場,幾乎已經都是電信、有線電視充分競爭的局勢,可惜的是,台灣有線電視系統(最後一哩)一直出不來。
     NCC進行電信法修法,擬定「中華電信條款」要求中華電釋出最後一哩、甚至將最後一哩資源有價出租、或者切割成立獨立公司,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支持修法力促中華電釋出最後一哩資源,引起中華電信內部及工會群起激憤。
     毛治國昨日首度針對該議題,公開發表看法,並強調,行政院已經針對該案展開跨部會諮詢,交通部將向行政院反應上述意見。
     他強調,在中華電信固網之外,再扶植有線電視業者成為實質競爭者,才能夠確保國內頻寬供給大幅成長、市場充份競爭。交通部在2年前建議NCC採取實質手段,NCC今年利用倫敦奧運推動無線電視數位化,有線電視業者也跟進,他認為,這些政策推動方向、目前看起來都已經做到了,下一步,應該就是促成有線電視業者加入最後一哩行列的時候。
     他說,應該設定時間表、透過「數位匯流」政策,讓有線電視最後一哩順勢成為中華電信之外,第2個替代網路
NCC主委石世豪:不會重審旺中案
自由時報  2012824日 上午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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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委石世豪:不會重審旺中案
〔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我完全沒有放寬或重審旺中案的想法。」新任NCC主委石世豪昨天斬釘截鐵明確表示:「旺中集團只要沒有執行三個停止條件,NCC原先的許可就無效。」
七月二十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旺中案達成三停止條件二十五項承諾,有條件通過旺中案,但旺中集團隔天就翻盤,當時部分媒體揣測旺中寬頻看準八月一日接任的新委員「比較好搞」,旺中有可能要求放寬或另起爐灶,重新送審。
旺中申請重審 須有關鍵內容改變
石世豪說:「NCC對旺中案已做行政處分,此案已經結案;旺中如果要申請重審,必須有關鍵內容改變,才會視為新案。」
「三停止條件」指旺中集團必須跟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中視新聞台轉型為非新聞台、中視要設立獨立編審制度。石世豪強調:「三個停止條件若沒有執行,許可完全沒有生效。處分一出機關,就拘束原機關,即使機關換首長也一樣,外界不必多慮。」
旺中案不但引爆媒體涉己事件的報導態度嚴重失衡,民眾投訴不斷,走路工新聞當事人學者黃國昌要求NCC介入處理,NCC消極處理態度也備受質疑。學界認為中天處理走路工事件的報導方式,已違反「營運計畫書」,NCC應直接撤照;加上,中天電視台三位倫理委員會外部委員不滿中天處理涉己事務,提出辭呈,NCC卻懶得約詢三位委員了解真相,有放水之嫌。
石世豪則說,NCC確定中天沒有充分履行應該改正事項,有沒有約訪這三位外部委員並不影響結論。至於中天處理走路工事件的報導方式,目前全案仍在行政調查中,要看法律是否有著力之處。
未來電信資費 可朝批發價格研究
攸關民眾權益的電信資費明年是否繼續調降?石世豪表示,NCC過去六年連續要求業者降價,卻還是遭消費團體批評為「無感」降價,關鍵在於NCC要求業者調降的是基本費,但業者以促銷價計費,就算調降,幅度也有限;未來,電信資費將朝電信業者之間的網路租用批發價格研究,對所有消費者都有利。
本屆NCC的另一個燙手山芋是中華電信員工的抗爭,因為NCC前任委員在卸任前修改電信法第二十五條:「市場未能達成有效競爭情形下,主管機關得要求固網通信網路市場主導者,分離業務功能及分割組織。」中華電信員工解讀為NCC要將「最後一哩」的固網業務,從中華電信切割出去,將影響公司營收及員工權益,因而強力抗爭。
石世豪說,這是上屆的決策,他認為還需增加配套措施,他強調:「NCC不會惡意切割一個好好的公司。」國外的經驗,被分離出來的部門反而是最賺錢的,中華電信員工不用過度擔心。
NCC掌管通傳產業,常傳出利益團體遊說期間,以往委員大都盡量避免接觸業者,自律甚嚴,這一屆做法卻相反,石世豪表示:「我們這一屆會積極跟業者溝通,了解業界實際問題,但委員不得輕言承諾業者任何事項。」

2012/8/14

WiFi惹民怨 中華電澄清

 

中華電總座 將換人

·         2012-08-14 01:21

·         工商時報

·         【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中華電信總經理張曉東傳出即將在月底退休,中華電信預定29日召開董事會,據了解,會上將討論總座接任人選。

     張曉東昨(13)日證實,他即將在月底退休,但對於接任人選,他個人沒有任何評論。

     據了解,中華電已徵詢大股東交通部意見,總座人選、近期可望明朗化。

     由於中華電信總經理一職,從呂學錦擔任董座後、就被賦予推動公司業務主帥重責大任,因此,對於張曉東退休後,中華電信總座一職由誰接任?因攸關國內電信龍頭未來業務及經營走向,各界高度關注。

     中華電信199671日由電信總局改制至今,歷任總經理只有2位,一位是現任董事長呂學錦,擔任中華電信總經理長達12年,20088月、呂學錦接下董座,張曉東則由副總經理升任公司總經理至今長達4年。

     對於總座新任人選,目前市場諸多揣測,按照往例、總座一職由內部拔擢升任可能性高,目前擔任中華電信總公司副總經理一職,都是未來新任總座熱門人選,包括李炎松、石木標、謝繼茂等人,其中,李炎松擔任業務執行副總,石木標則是技術執行副總,倆人在業務推動方面、表現出色,被視為目前熱門人選,另亦傳言,也不排除外聘。

     張曉東從交大管研所碩士畢業,在中華電信一路由數據分公司規畫處企畫主任、總公司營管處處長、國際分公司協理、副總經理、行動分公司副總經理、到總公司副總及目前的總經理職務。

     張曉東曾歷練過國際海纜事務、Hinet、行動電話等各事業部門,是歷任董座包括陳堯、毛治國、賀陳旦及呂學錦推動重大政策及業務時,最重要的左右手之一,數字觀念十分清楚、而且講話精簡有重點,是員工及客戶口中,最有效率的總經理。

     由於業務推動能力強,加上工作態度嚴謹,在毛治國擔任中華電信董事長、負責推動台灣ADSL百萬用戶達陣計畫時,張曉東成為當時毛治國口中、最得力的左右手之一;呂學錦升任董座後,也是看中張曉東的業務長才而拔擢擔任總經理,近年,中華電積極推動光纖網路布建計畫,寬頻用戶已經突破450萬,行動電話用戶去年超過1,000萬,MOD用戶去年突破100萬,這中間,最大推手就是張曉東。

 

WiFi惹民怨 中華電澄清

【中央社╱台北13日電】2012.08.13

媒體報導「民眾抱怨中華電Wi-Fi上網陷阱」,中華電指固網用戶使用WiFi,可選用月付制、年約預繳、半年繳和預付卡等不同資費,取決用戶需求,未刻意隱瞞優惠。

媒體報導,民眾抱怨中華電信WiFi上網至少隱藏三大消費陷阱,包括說明不清讓固網用戶誤以為可免費使用、想結束連線登出竟還得連結至不同網址、優惠上網方案未放置頁面明顯處。

對此,中華電信表示,固網用戶可自由選擇資費,例如月租89型綁約一年吃到飽,或單月500元吃到飽等方案。為鼓勵民眾使用WiFi,達到行動上網分流,中華電綁約一年的月租89型方案,明顯划算許多。

不過,中華電指出,他們仍為不想綁約的消費者,提供500元吃到飽的資費。中華電表示,單月500元資費也是吃到飽,帳單上限為500元,若使用超過500分鐘,就遠低於「1分鐘1元」的費率。

中華電強調,資費是「任君選擇」,也許宣傳不夠充分,但絕對沒有刻意低調、怕大家撿便宜的心態。目前使用中華電月租89型上網的固網用戶,全台約有5萬戶。

此外,民眾也抱怨,想結束連線登出還得連結至不同網址,中華電表示,手機介面難以容納各種資訊,但中華電信有設定安全斷網機制,用戶離開上網頁面10分鐘後,就會自動登出。

發奧運財 中華電MOD4萬用戶

·         2012-08-14 01:21

·         中國時報

·         【鐘惠玲╱台北報導】

     倫敦奧運中華電信MOD創造商機,據中華電信統計,MOD四年前的京奧專區,觀賞人數為270萬人次,開機率約為41%,今年倫奧專區因為有14個奧運頻道同時轉播賽事,觀賞人數達409萬人次,平均開機率成長到49%,其中,桌球男單莊智淵的四強賽,收視率達5.06%為最高。

奧運轉播為中華電信帶來不少商機,除了MODHichannel網站與手機等三平台廣告收入6千萬元營收目標達陣,MOD七月初至今用戶數新增4萬戶,比平常月增近2萬戶要明顯增長。只是,中華電信原規畫憑藉奧運加持,用戶數起碼要增加到125130萬戶,目標還有些落差。

 

台灣大獲利 冠電信三雄

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2012.08.11

圖╱經濟日報提供

電信三雄7月獲利昨(10)日出爐,台灣大(3045)前七月每股稅後純益3.18元,穩坐每股獲利王;中華電信營收持續較去年衰退,但獲利較6月回升,前七月每股稅後純益2.95元,遠傳前七月每股稅後純益1.88元,財測達成率有超標表現。

台灣大7月合併營收82.8億元,稅後純益12.9億元,每股稅後純益0.48元,前七月合併營收560億元,稅後純益85.6億元,每股稅後純益為3.18元。

台灣大哥大財務長兼發言人俞若奚表示,雖有智慧型手機專案銷售成長增加相關費用,但7月行動上網業務持續成長,帶動行動電信營收較去年同期成長5%。前七月稅後純益達成全年財測目標60%,符合預期。

中華電信7月營收154.2億元,雖然行動加值營收較去年成長35.3%MOD營收成長43.7%,但行動語音、銷貨收入、寬頻營收減少,營收仍較去年同期減少3.4%,較6月衰退,稅後純益35.4億元,年衰19.7%,每股稅後純益0.46元,高於6 0.32元,主要是6月有認列土地資產減損。

中華電前7月營收1,097.8億元,達成全年財務預測的58.1%,稅後純益229億元,均達成財測58.5%。中華電信表示,光世代寬頻用戶數已達263萬戶,其中50Mbps用戶數達73.6萬戶,MOD用戶約115萬,前七月行動加值營收年增32%,占行動服務營收比重為27%

遠傳電信7月合併總營收73.1億元,稅後純益10.05億元,每股稅後純益0.31元,前七月合併總營收500.05億元,稅後純益61.29億元,每股稅後純益1.88元。

遠傳積極推動行動加值服務,16日舉行開發者大會,邀來中國移動、憤怒鳥開發商Rovio以及LINE來台分享經驗。

 

台灣有線電視 營收高投資少 個個都是吸血大鱷

台灣有線電視 營收高投資少 個個都是吸血大鱷
根據亞洲有線及衛星協會(CASBAA)(17)日發表的報告顯示,台灣有線電視平均每個
訂戶的年均營收價值是314美元,但每年每戶投資金額僅約68美元,營收是投資的4.6
倍,相較美、英、日、星、印尼等地都在一至二倍間,投資相對比較少(2倍跟4倍的差
距叫少許?沒有競爭者就沒有進步,市場都被有線電視私底下瓜分光了,難怪不進步
)。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與CASBAA17)日舉辦「傳媒競爭力,數位新思維」的國際論壇,
與會者包括凱擘執行長范瑞穎、台灣寬頻通訊執行長Ben Way、中嘉網路執行長馬查
爾、台固媒體總經理鄭俊卿等四大有線電視系統台高層主管,立法院長王金平、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主委蘇永欽、交大管理學院院長毛治國、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等也都出
席。

CASBAA約有125家亞洲區有線電視、衛星的業者,涵蓋用戶約30億戶,最近研究16個國
家的監理架構並提出相關報告,原本重點是希望台灣藉此次政黨輪替後,國家通訊傳播
委員會(NCC)在大幅換血時,能納入有線電視產業專業人士,同時也希望NCC未來能以
一致、獨立態度行使職權。

不過,大家關注焦點卻移轉到有線電視的獲利能力上。根據調查,有線電視平均每戶年
營收前三名依序是美國、英國與澳洲,金額為985美元、912美元與651美元,台灣居第
七位,達314美元;在平均每戶投資金額上,前三位仍然是美、英與澳洲,每戶投資金
額為605美元、549美元與426美元,台灣居第13位,為68美元,僅好過菲律賓、印度與
中國。 (有線電視纜線放在哪裡?水溝、電線桿、下水道,有付過政府租金嗎?沒
有,有改善了嗎?還是沒有,為何要改善呢,等政府檢舉的時候再找立委關說就行了,
包個紅包,立委就會幫忙出頭,這樣比建設花的錢省得多了)


工商時報-MOD遭覆蓋是數位匯流的失敗
2009-05-11
 科技進步帶來數位匯流,並使語音通訊、數據傳輸與影音傳播不再是涇渭分明的
業務。因此,電信業者可以跨足影音傳播,變成有線電視的提供者,例如中華電信的
MOD。而有線電視系統則能傳輸語音與數據,兼具電信服務功能。這使得原本井水不犯
河水的電信與有線電視變成同業,並且同台競爭。

 同業向來不愛競爭,中外皆然。但是,競爭對消費者有利,所以各國政府無不致
力於保護競爭機制,不容許業者以聯合行為或其他不公平的競爭手段剝奪消費者的利
益。惟最近發生的MOD「蓋台」風波,卻是一樁不折不扣的妨害公平競爭事件。遺憾的
是,NCC非但不思阻止,還進一步助長這股反競爭的氣焰,致使數位匯流變成MOD訂戶的
夢魘。

 MOD是一種利用電信網路傳輸視訊,提供頻道節目給訂戶觀賞的電視,這種電視
叫做IPTV(網路電視)。中華電信MOD的訂戶數超過70萬,規模約佔全國有線電視訂戶
數的5分之1。至於傳統的有線電視,亦即早年的第四台,則占全國8成以上的市場,並
與MOD處於激烈的競爭狀態。然而,自從去年9月份起,付費訂閱MOD的收視戶,竟然看
不到台視、中視與華視等無線電視台的偶像劇,收看到的盡是一些反覆重播的墊檔影
片。

 MOD被「覆蓋」一事,群情激憤,許多用戶在中華電信的官網上破口大罵,並要
求退費、道歉。中華電信無辜地解釋:依照NCC的規定,MOD只能是IPTV的平台提供者,
不能製播電視頻道節目;至於MOD的頻道則是由獨立的營運商「台灣互動」所提供,這
家公司不播無線電視台的偶像劇,一切與中華電信無涉。而台灣互動則表示:無線電視
台的外製節目,例如老三台的偶像劇,並未授權IPTV播出;由於著作權問題使然,因此
無法播放觀眾所喜愛的偶像劇,希望客戶諒解。

 中華電信與台灣互動講的都是實情,但是卻未道出市場的真相和經營者的無奈。
經營者的無奈是:數位匯流下的新興電視MOD,根本沒有辦法在市場上以合理的價格買
到主流頻道的播放權,所以MOD的內容拚不過頻道齊全的有線電視。

 MOD為何買不到頻道節目?真相是:有線電視的系統業者聯合頻道商,編織無盡
的理由,想方設法回絕MOD的請求,讓MOD沒有頻道節目可播,如此即可鞏固有線電視的
獨占地位和既得利益。所以,MOD向來「很難看」,因為主流頻道付諸闕如,故在收視
戶的心目中,MOD就是一種次級品、劣等貨。

 而今情勢更行惡化,MOD非但買不到主流頻道的播放權,現在連無線電視台的節
目亦遭杯葛。數位匯流走到今天這種田地,NCC的發言人竟然還說:「NCC將修法訂出管
理機制,確保同樣的頻道在不同平台上播放的內容是一致的,否則將要求該頻道從MOD
上下架」。換言之,頻道商袒護傳統的有線電視是合法的,至於新興的MOD買不到頻道
節目的播放權,其責任應該自負,NCC將訂定法規令其收攤停播!

 這種處理原則,駭人聽聞。NCC非但沒有苦民所苦,為70餘萬的MOD訂戶申冤,還
打算強制停播MOD架上的頻道。如此一來,數位匯流將成泡影,因為全國的收視戶將被
迫繼續訂閱傳統的有線電視,徹底喪失選擇另一種收看電視的機會。

 NCC如果有擔當,現在就應該執行兩項政策。首先,NCC應該確保各種電視平台
「必載」無線電視頻道的權利和義務,不能一國兩制,獨厚有線電視,卻對IPTV差別待
遇。換言之,如果有線電視依照現行的法律可以無條件取得無線電視的播放權,IPTV當
然可以比照辦理,這中間不容歧視與不公平待遇。如此即能完善解決MOD遭覆蓋的問
題。

 其次,NCC應該重懲拒絕對IPTV授權的頻道商,徹底移除人為的市場障礙。政府
有責任保護競爭機制,如此才能提升消費者權益,並實現數位匯流的美景。

最後一哩是假議題 應鼓勵異質網路競爭

葉匡時:最後一哩是假議題 應鼓勵異質網路競爭

DIGITIMES 2012/08/08 - 游玉琦

數位匯流目標高掛,依照行政院最新版本的目標宣示,2013年要全面提供寬頻網路
100Mbps服務,台灣寬頻網路於近年出現重大積極轉折,尤以中華電首當其衝,此外,
電信法修正草案也花費諸多力氣與條款欲開放中華電手中的最後一哩用戶迴路。

目前電信法修正草案已經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認可轉送往行政院手中,進
而預告了台灣電信產業未來可能出現的重要巨變,同時也拉起中華電獲利警報,並挑動
了中華電工會的不滿聲浪。

持有中華電約35%持股的交通部,向來被認定為是對中華電有相當影響力的大股東,每
逢中華電最後一哩話題出現爭議時,外界也會探詢交通部的意見風向為何,而交通部過
去多以新聞稿出具,尊重中華電公司治理原則並也鼓勵中華電善盡社會責任進行簡單說
明,但此次適逢台灣電信法修正定案與電信網路產業環境轉折變化之關鍵時刻,中華電
正面回應之餘,也等待交通部予以表態。

DIGITIMES特別專訪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與交通部郵電司長鄧添來,以期進一步了解
交通部對於台灣電信產業發展的具體看法,以至於做為中華電最大股東並為政府機關,
如何看待產業發展以及中華電所應負責任,以下為本報專訪紀要。

問:近年台灣寬頻網路建設計畫轉向積極,而交通部在整體計畫中扮演什麼角色?

葉匡時(以下簡稱葉)答:其實這個問題是有點tough,也有點尷尬,自從廣電三法通過
之後,交通部於台灣寬頻網路發展中並無管理實權,不過交通部擁有中華電達35%的股
權,寬頻建設的部分可以因為交通部是中華電的大股東而鼓勵中華電多盡一些社會責
任。

問:交通部對中華電的期許為何?

葉答:台灣寬頻網路問題應該用政策工具來做一些調整,過去大家都覺得網路建設就靠
中華電,其實這個說法是有問題的,要從政策工具下鼓勵大家都來做,外界一直認為寬
頻網路建設就應該由中華電來建,但問題是,中華電是一家上市櫃公司,也必須向股東
交代獲利。

要中華電積極去做建設,若沒有足夠誘因是很難的,而政策工具設計地讓有線電視業者
更積極地願意來做才是,最近NCC允許有線電視業者跨區經營就是一個好的方向,至於
其他的固網業者是不是有更積極的作為,也是可以思考如何用用政策工具輔助。

問:電信法修正草案中列出的第25條、第45條,也有所謂的壞學生條款之稱,交通部既
是中華電大股東又是政府組織中其中一員,如何看待?

葉答:條文法定程序是走到行政院之後還要做行政審查,通過之後才會到立法院,在這
個審查過程中,我想交通部會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意見,到時後會在法定程序中傳達。

本人的看法是第25條功能分離、最後一哩以及分拆問題,試想分拆問題此條款設計背後
的邏輯是什麼?是認為最後一哩為公共財,因為業者間彼此的競爭,可讓公共財有更高
的效益可以發揮?那這個邏輯是可不可以真的發揮效用?當中又有2個問題,第1個就是
網路建設已經夠寬了,但是被中華電壟斷,所以費用太高,這是一個可能,另一個問題
是網路服務價格太高了,分拆是可以解決此問題,但若網路建設還不夠寬,還需要持續
的建設就無法用此法解決問題。

所以要先搞清楚台灣寬頻網路問題究竟是什麼,如果是價格太高,NCC就可以管制價
格,不用透過此方法,至於頻寬不足的問題,若以分拆手法解決,問題有可能更嚴重,
分拆之後出來的公司是誰的?當然可能是國營的或是民營的,但這個分拆出來的公司又
有什麼商業模式可以營運下去?

除了營收可以跟ISP等民營業者來收外,也要有足夠的營收維持建設,另一種則是仿效
高速公路建設,政府認為高速公路可以促進經濟發展所以自己來做,那麼我們是不是可
以也讓寬頻網路由國家來做?那得看政府準備好了沒?或是有沒有預算來做?

從英國、紐西蘭經驗來看,需要至少好幾百億元來做,但現階段來看,我們連其他的公
共建設都已顯財務不足了,更何況還要加上寬頻網路建設,交通部並不是要保護中華
電,而是站在整個電信產業以及ICT產業發展角度來看。

鄧添來(以下簡稱鄧)答:一個餅存在,是大家來分好?還是大家做大好?除了中華電繼
續做建設之外,有線電視或是下水道也歡迎其他業者一起布建,走向用戶迴路多元化,
大家多做幾條(網路)高速公路來分,讓異質網路得以競爭,除了有線網路業者之外,更
大的競爭業者大家沒看到,就是無線網路業者,現在應該是無線跟有線網路的大競爭,
且是有線網路業者之間的再競爭。

問:台灣寬頻網路的發展問題並非今日才出現,希望台灣有多元化的最後一哩,法規政
策上是不是有調整的需要?

葉答:我個人多年前在有線電視產業服務過,不過那時候碰到甚多法規限制,全台灣有
許多經營區卻又不能跨區經營,不能夠允許業者全台灣經營,第2個,我個人認為,台
灣公平會或是NCC對於產業反壟斷的條文或是觀念都是抄襲美國,但美國市場這麼大才
規定市佔率不可以超過3分之1,即便市佔率只有4分之1都很大,業者也有餘力進行研發
創新,而台灣市場規模這麼小還有市佔率不得超過3分之1的限制。

台灣有線電視產業市佔率3分之1換算的用戶數都是很小的,你現在害怕業者市佔率超過
3分之1會影響節目上下架,這其實是可以透過法規管理,你為什麼要害怕呢?不是在表
面上規定市佔率3分之1就有效,實際上你所害怕的節目上下架不公問題也還是會發生,
應該要用方法去管理,而我認為,台灣反托拉斯法受美國影響太深,今天就算台灣只有
1家有線電視業者,這個規模其實都不足以與國際有線電視業者競爭相比,且台灣有線
電視很多R&D都要向國外購買。

電信業者規模小就沒有辦法做競爭,也沒有辦法做很多好的創新研發或是帶領ICT產業
成長,不是說台灣電信產業只能有1家業者或是1家有線電視業者,而是說,台灣市場規
模很小,在還沒長大前,就先做很多限制,本人認為這對產業發展是不好的。

鄧答:我們剛剛一直在說多元化,就是期待電信產業與有線電視間的競爭,而有線電視
的法規束縛應該脫掉,電信產業法規也一起解脫,電信可以跨廣播開啟良性競爭,異質
網路才會得以發展,台灣絕沒有美國1個州的用戶規模大,即便大陸市場這麼大也僅有3
個電信業者而台灣卻有5個以上的電信業者。

問:就釋放最後一哩這件事來看,跟鼓勵台灣寬頻網路發展,是不是不應該混為一談?


鄧答:對,我認為兩者是不一樣的,我認為要真正競爭就是要讓外資進來,允許像是
AT&T或是新加坡電信等業者進行購併,但是電信又干涉了國防等國安議題,所以應該有
還有很多東西要研析,假若台灣合起來跟國際廠商競爭才有競爭力,今天假定外資持有
遠傳電信的股份非常高,且高到由外資決定營運,那麼對於中華電來說,面臨的競爭壓
力將會非常大,因為目前限制很多,因為這些限制反而使得產業競爭落後。

問:中華電最後一哩被外界評為影響台灣寬頻建設最大的因素,但從技術面來看,最後
一哩是不是已經成為假議題?電信法修正草案又試圖開放最後一哩,交通部如何看待?

葉答:對,我認為最後一哩是個假議題,要先跳出這個假議題假設來看,應該在政策上
鼓勵有第2條網路、鼓勵無線上網或是鼓勵電力線、瓦斯管都成為寬頻管道,事實上國
外都已經在做了,在政策工具鼓勵此發展做一些突破。

其次是從財產權角度來看,分拆中華電會有法律或是憲法上的爭議,大家都覺得中華電
是國有的論調其實是似是而非的,中華電民營化時,當時已將寬頻資源作價為新台幣
996億元,釋出中華電65%持股,政府一共收到3,000多億元入帳,今天應把中華電視作
民營公司,事實上中華電也是民營公司,今天又說要中華電切割成立另一家公司,牽涉
到政府可能要補償中華電損失,且股東當時買中華電股票,可能就是因為看上中華電擁
有某些資產優勢,今天把中華電資產剝離掉,股東不就是被騙了嗎?

鄧答:中華電不是只有在國內上市,國內小股東可能還沒這麼難說話,中華電還有在美
國存託憑證(ADR),那些都是機構投資人可不容易處理,就像是你曾經蓋過一棟房子但
是後來賣掉了,今天又說要回去住,是有財產權的爭議。

回過頭來看,公司分離出來是不是有可行的商業模式還有待商榷,颱風天時,用戶迴路
若有問題,中華電內勤人員可於1週內完成修補,但若用戶迴路剝離出來,中華電不再
擁有最後一哩,誰來維護網路就影響了用戶權益,我覺得實務上很難運行功能分離。

問:數位匯流下,交通部又會提出哪些看法或是建議可以使用哪些政策工具?

葉答:我覺得裡面牽涉到更複雜的問題,可能也不是交通部可以處理的問題,我們很難
以交通部的立場建議,但用我個人的角度來看,數位匯流中牽涉到產業可能需要做一些
產業輔導:包括獎金,不幸地,我們的組織設計上僅將NCC定位為監理機關,剛上任的
NCC主委石世豪希望NCC能做產業輔導等,但其中要有2項條件,首先是你必須要有錢。

第2個牽涉到組織設計,而政府的組織結構設計上讓台灣整個ICT產業幾乎是沒有產業輔
導機關,而是僅有監理機關,所以在根本上,未來需要在行政院或是總統的高度上做調
整,另外,黨政軍條款也應該做一些檢討改進,當黨政軍3退限制條款,法規上的限制
目前都是從法的角度來限制行為,如股東限制或是市佔率不得超過3分之1皆是,不過應
該是從結果來看,你的產業是不是壟斷、網路獨佔,而不是規範進入的條件,這都不是
真正的關鍵。

鄧答:政府的政策應該開放新的業者進來,讓有線電視網路一起加入競爭,鬆綁之後,
美國有線電視提供的網路服務就超越電信業者,讓猛虎出閘互相競爭,凱擘寧願跳脫黨
政軍都要買下來,大家為什麼都沒看出來他的企圖,我覺得很奇怪。

問:寬頻網路市場中,什麼叫做有效競爭?

葉答:有效競爭應該從結果來看,一個是看對於消費者而言,他的福利是不是有增加,
另一個是對於創新研發是不是有幫助,這才是最重要的重點,但是很多學者專家看待有
效競爭是從公平正義的角度來看,談論對於業者而言,是不是一個公平競爭,但應該是
要看消費者和產業創新才是。

最後一哩開放出來,要問對於消費者會不會增加福祉?從此邏輯來看,大家都認為服務
會降價,所以業者得以用便宜價格租用,不過價格本來就可以管制,其實也不需用到此
法,接下來看,那上網速度或是服務品質會不會變好?如果大家都用中華電的最後一
哩,其他業者就不會去做創新了,而若未開放,其他業者就得一直思考如何突破,會從
不同的路徑突破寬頻網路問題。

問:中華電網路價格以成本計價開放是否合理且有效?

葉答:乍聽之下很合理,但是實際上很難處理,因為成本價要怎麼算?其中的計算細節
非常難,就算今天真的算出來了,中華電也真的以成本價處理,那麼中華電也將沒有誘
因可以繼續經營網路建設,因為我做得再好也沒有用,做得太好也僅是幫助競爭對手,
所以這不會增加誘因,還會讓業者建設的誘因下降。

所謂電信法修正草案第25條和第45條看起來都有用意,但背後設想的都是,中華電壟斷
網路所以造成消費者的權益降低,但其實這樣說是有問題的,中華電真的有壟斷嗎?要
先試過突破最後一哩之後才能說,而固網業者在建管溝有路權困難,但是中華電是樂於
其他業者共同一起開挖,但是其他固網業者不肯來。

鄧答:中華電網路連接到中華電機房,如同人體大小血館連接到心臟,其他民間業者的
機房沒有蓋,請問網路是要連接到哪裡?今天若把中華電末端網路切出來,接到其他業
者手中也沒用,這是一個系統的概念,這些牽涉到的問題卻從來沒有人提過。

問:您覺得台灣電信市場不夠競爭是中華電的錯嗎?

葉答:有一派說法是中華電壟斷,所以是中華電的錯,中華電在最後一哩有主導性沒有
錯,但是其他平台進不來,就不是中華電的錯了,另一個就是主管機關應該對其他電信
業者有所管制,民營業者當年取得執照並集資2,000億元卻沒有執行,也應該要觀察。

問:台灣電信業者近3~5年表現算是進步的嗎?

葉答:我覺得是進步的太慢了,還有很多空間,台灣電子產業在國際上競爭也競爭得很
厲害所以一直在進步,但是電信產業是國內保護產業,3大電信業者在國內市場都有一
定的市場空間、誘因不足,我認為應該再進一步探討讓外資進來引進競爭。

鄧答:我們從來沒有反對過外資進入電信產業,即便之前某一家電信業者的總經理是外
國人也一樣,但是外資要適應台灣法規反而不容易,所以法規應該鬆綁才有更多空間,
寬鬆電信法讓電信產業成長,至於誰來經營則是另外一回事

問:所謂督促社會責任,可允許中華電出現虧損嗎?

答:我認為這是個政治現實問題,以現在的政治氣氛來看,並不容許中華電虧損。

政府持有中華電35%股份,假定中華電真的出現虧損,立法院方面不會輕忽,甚至於交
通部部長會被要求負責以及中華電董事長都可能被要求下台,政府財政困難更需要中華
電的股息是為國家重要收入,處理不甚將為政治風暴。

中華電做為一家上市櫃公司是比一般公司受到更多限制,交通部持股35%對於中華電當
然有影響力,交通部不許中華電虧錢或是不允許中華電賺太多都是一種影響力。

2012/8/10

中華電信7月份營業收入154億元

中華電信7月份營業收入154

中華電信公司1017月份非合併自結營業收入為154.2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3.4%;營業成本與費用為114.5億元,與去年同期相較持平;純益為35.4億元,減少19.7%;每股盈餘為0.46元,減少17.9%

行動通信營收較去年同期減少0.4%,主要係市場競爭及通傳會費率調降等因素之影響,致行動語音營收減少8.4%。另因去年同期智慧型手機熱賣致基期較高,使銷貨收入較去年同期減少66.6%行動加值營收因行動上網客戶數增加,較去年同期成長35.3%。惟行動語音及銷貨收入之減少抵銷了行動加值營收之成長。

寬頻接取營收因去年光世代費率調降及年初ADSL費率調降,較去年同期減少4.5%,同時調降的HiNet上網費率亦使相關營收減少5.1%MOD因客戶數增加,相關營收成長43.7%。傳統固網業務方面,市內網路收入因行動電話取代,收入較去年同期減少5.5%。長途電話年初費率調降,故營收減少36.1%。國際網路營收因市場競爭,收入減少5.1%

營業成本與費用與去年相較持平。雖因推廣行動上網及寬頻升速使行銷推廣費及修理保養材料費增加、推展新一代門市使費用增加,但智慧型手機銷售因去年基期較高使銷貨成本相對減少,因而抵銷了前述營業成本及費用之增加。

此外,因今年認列子公司光世代土地開發案相關收入較去年同期減少,故業外利益減少59.5%,致純益較去年同期減少19.7%

在財務預測達成方面,累計17月份營業收入為1,097.8億元,達成全年財務預測之58.1%;營業利益為267.7億元,達成財測之59.3%;純益229.0億元及每股盈餘2.95元,均達成財測之58.5%

該公司光世代寬頻用戶數已達263萬戶,其中50Mbps的客戶數共73.6萬戶。17月份之累計行動加值收入較去年同期成長32%,主要係行動上網業務持續成長,行動加值佔行動服務營收比重為27%。另外,MOD客戶數已累積至115萬。

1017自結損益

                                           單位:億元

 

100年度

101年度

YoY%

 

7

1-7

7

1-7

7

1-7

營業收入

159.6

1,114.9

154.2

1,097.8

-3.4

-1.5

營業成本與費用

114.4

794.3

114.5

830.0

0.1

4.5

營業利益

45.2

320.6

39.7

267.7

-12.1

-16.5

純益

44.1

295.4

35.4

229.0

-19.7

-22.5

EBITDA

71.7

505.8

66.3

454.4

-7.5

-10.2

EPS()

0.56

3.78

0.46

2.95

-17.9

-22.0

其他營運相關數據請參考中華電信公司網站 http://www.cht.com.tw/cht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