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現在開始追趕也來不及」
那所有市占率落後的公司通通關起來就好了
也不用創新了 因為「現在開始追趕也來不及」
張善政:最後一哩 須兼顧產業發展
· 2012-08-24 01:46
· 中國時報
· 【李盛雯╱台北報導】
針對交通部長毛治國呼籲應讓有線電視儘速成為中華電信之外的第2個「最後一哩」(last mile)供應者,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指出,他尊重毛治國的意見,站在行政院立場,在提升國家寬頻競爭力的同時,必須同時兼顧數位內容等產業發展,這方面須和經濟部共同協商。
張善政表示,將有線電視扶植為第2個最後一哩系統以便和中華電抗衡,想法固然好,但有線電視卡在三分之一上限,且網路上的加值服務早已隨著最後一哩而被中華電信壟斷,即使現在開始追趕也來不及,「想要靠扶植有線電視為電信議題解套,是緩不濟急的作法」。
張善政分析,數位匯流是大方向,但電信和有線電視基本應用內容大不同,中華電高市佔率造成加值服務捆綁的現況,並不能靠有線電視的最後一哩解除既有的不公平競爭,且加值服務的議題和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有關,主管機關分屬交通部和經濟部,須站在行政院角度作通盤考量。
如何讓中華電釋出最後一哩,張善政強調需建立一套公平規則、提供中華電誘因,讓其他業者支付合理費用並做好配套措施,他會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和中華電一起討論,相信會有好的進展。
NCC發言人魏學文表示,他基本上同意毛部長的構想,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政策目標很明確,2014年要達到雙向網路到用戶端百分百數位化,但若要讓有線電視成為中華電信以外的第2套最後一哩,則仍有一段路要走。
魏學文分析,光是有線電視數位化就仍有很大的努力空間,例如現有管線地下化比例不高,真要推寬頻,仍會遇到管溝問題。因此,加速有線電視數位化、扶植有線電視成為第2套最後一哩,和目前NCC積極推動的電信法修法並不衝突。
魏學文強調,現行法律讓NCC面對中華電在寬頻市場的高市占率幾乎「無法可施」,也讓其他競爭者「長不大」,問題的癥結其中在管溝、批發價和網路互連(Peering),唯有透過修電信法,才可能改變現況,例如透過「首次定價權」核定批發價,逐步稀釋中華電在固網的高市占率,若能像行動上網有三到四家業者互相競爭,又何需政府介入,問題是政府若不介入,固網市場不可能有競爭。
談電信法草案 毛治國:最後一哩不是焦點
【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台北報導】2012.08.22
電信法草案要求中華電信切割「最後一哩」,交通部長毛治國昨(21)日表示,國內應要建立多元性的異質網路平台,形成中華電及有線電視的兩大固網系統,透過競爭、擴大頻寬資源,而不是把焦點放在既有的網路資源(中華電信最後一哩)上。
交通部是中華電最大股東,毛治國認為,國內固網產業的發展有兩大重點,一是擴大頻寬資源,二是公平競爭,最好方法則是數位匯流,加強有線電視等異質網路與中華電信競爭,才是首要之務,「太重視枝節(電信法草案的修法),會有反效果」。
電信法草案第25條及45條的規定,引起中華電員工及股東的反彈,認為有損中華電權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將電信法草案送交行政院,規劃年底前要送交立法院審議。毛治國表示,政府首要目標是落實異質性的寬頻網路跟數位匯流,將在行政院跨部會溝通時,表達意見。
此外,過去台灣寬頻建設責任都落在擁有官股色彩的中華電身上,未來民營業者是否也應加入台灣寬頻建設的行列;毛治國認為,鼓勵發展異質平台,就是鼓勵民營業者加入寬頻建設。
毛治國:最後一哩 有線電視要出頭
· 2012-08-22 01:07
· 工商時報
· 【記者林淑惠╱金門報導】
交通部長毛治國昨(21)日表示,為讓國內頻寬供給未來能夠大幅度成長,確保市場公平競爭,有線電視應儘速成為最後一哩第2個供應者。
他強調,早在10年前開放電信自由化競爭之初,交通部就已提出希望電信和有線電視兩大系統最後一哩同時開放競爭的建議,只是至今,全球主要國家的最後一哩市場,幾乎已經都是電信、有線電視充分競爭的局勢,可惜的是,台灣有線電視系統(最後一哩)一直出不來。
NCC進行電信法修法,擬定「中華電信條款」要求中華電釋出最後一哩、甚至將最後一哩資源有價出租、或者切割成立獨立公司,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支持修法力促中華電釋出最後一哩資源,引起中華電信內部及工會群起激憤。
毛治國昨日首度針對該議題,公開發表看法,並強調,行政院已經針對該案展開跨部會諮詢,交通部將向行政院反應上述意見。
他強調,在中華電信固網之外,再扶植有線電視業者成為實質競爭者,才能夠確保國內頻寬供給大幅成長、市場充份競爭。交通部在2年前建議NCC採取實質手段,NCC今年利用倫敦奧運推動無線電視數位化,有線電視業者也跟進,他認為,這些政策推動方向、目前看起來都已經做到了,下一步,應該就是促成有線電視業者加入最後一哩行列的時候。
他說,應該設定時間表、透過「數位匯流」政策,讓有線電視最後一哩順勢成為中華電信之外,第2個替代網路。
NCC主委石世豪:不會重審旺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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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委石世豪:不會重審旺中案
〔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我完全沒有放寬或重審旺中案的想法。」新任NCC主委石世豪昨天斬釘截鐵明確表示:「旺中集團只要沒有執行三個停止條件,NCC原先的許可就無效。」
七月二十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旺中案達成三停止條件二十五項承諾,有條件通過旺中案,但旺中集團隔天就翻盤,當時部分媒體揣測旺中寬頻看準八月一日接任的新委員「比較好搞」,旺中有可能要求放寬或另起爐灶,重新送審。
旺中申請重審 須有關鍵內容改變
石世豪說:「NCC對旺中案已做行政處分,此案已經結案;旺中如果要申請重審,必須有關鍵內容改變,才會視為新案。」
「三停止條件」指旺中集團必須跟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中視新聞台轉型為非新聞台、中視要設立獨立編審制度。石世豪強調:「三個停止條件若沒有執行,許可完全沒有生效。處分一出機關,就拘束原機關,即使機關換首長也一樣,外界不必多慮。」
旺中案不但引爆媒體涉己事件的報導態度嚴重失衡,民眾投訴不斷,走路工新聞當事人學者黃國昌要求NCC介入處理,NCC消極處理態度也備受質疑。學界認為中天處理走路工事件的報導方式,已違反「營運計畫書」,NCC應直接撤照;加上,中天電視台三位倫理委員會外部委員不滿中天處理涉己事務,提出辭呈,NCC卻懶得約詢三位委員了解真相,有放水之嫌。
石世豪則說,NCC確定中天沒有充分履行應該改正事項,有沒有約訪這三位外部委員並不影響結論。至於中天處理走路工事件的報導方式,目前全案仍在行政調查中,要看法律是否有著力之處。
未來電信資費 可朝批發價格研究
攸關民眾權益的電信資費明年是否繼續調降?石世豪表示,NCC過去六年連續要求業者降價,卻還是遭消費團體批評為「無感」降價,關鍵在於NCC要求業者調降的是基本費,但業者以促銷價計費,就算調降,幅度也有限;未來,電信資費將朝電信業者之間的網路租用批發價格研究,對所有消費者都有利。
本屆NCC的另一個燙手山芋是中華電信員工的抗爭,因為NCC前任委員在卸任前修改電信法第二十五條:「市場未能達成有效競爭情形下,主管機關得要求固網通信網路市場主導者,分離業務功能及分割組織。」中華電信員工解讀為NCC要將「最後一哩」的固網業務,從中華電信切割出去,將影響公司營收及員工權益,因而強力抗爭。
石世豪說,這是上屆的決策,他認為還需增加配套措施,他強調:「NCC不會惡意切割一個好好的公司。」國外的經驗,被分離出來的部門反而是最賺錢的,中華電信員工不用過度擔心。
NCC掌管通傳產業,常傳出利益團體遊說期間,以往委員大都盡量避免接觸業者,自律甚嚴,這一屆做法卻相反,石世豪表示:「我們這一屆會積極跟業者溝通,了解業界實際問題,但委員不得輕言承諾業者任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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