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8/10

台灣1990年初開放油品市場後,民眾是否有得到更好的服務?台塑汽油價格賣得比中油更便宜?

 

 

 

他們居心何在!~!為何不說:請台灣大哥大,遠傳建設最後ㄧ哩!!

張善政:期待中華電有誠意釋出最後一哩

2012/8/10 中時電子報 中國時報 李盛雯

電信法修法在即,新增列的「管道共用」和「功能分離」被視為中華電信條款,引發爭議。政務委員張善政認為,為了促進競爭並衡量現實情況,必須讓中華電信透過管道共用來釋出最後一哩,若中華電信抗拒,不落實管道共用,才會動用功能分離的處分手段。

中華電信主張其他固網業者也有建設網路的責任,政府不應要求民營化的中華電信釋出私有財產,張善政不贊成其他業者現在花時間金錢去挖馬路、鋪網路,「代價太高,是資源的浪費,也是不必要的社會成本。」張善政希望中華電信不要只是反對,可以主動提出如何釋出最後一哩、確保其他業者可以公平競爭,只要中華電信有誠意、有創意,仍有機會調整修法條文的文字與強度。

管道共用是否真的有助於釋出最後一哩?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理事長吳世昌認為,重點不在管道開放,而是中華電信以外的業者根本無心建設,當初申請執照時,每家業者都承諾要建設,但十幾年來擺爛不作為,政府卻要中華電信釋出管道,擺明圖利其他業者,「政府應該先跟人民交代,當初說好的承諾呢?」

吳世昌說,若其他電信業者不能挖馬路,為何有線電視業者可以從零開始?M台灣計畫和台北市下水道管道都開放了,其他業者卻無動於衷?若業者不建設,既無淘汰機制又無罰責,卻要懲罰民營化的中華電信,分明是假促進競爭之名、行「政府幫業者擦屁股」之實。

試問若中華電被迫釋出管道空間,但其他業者仍自行佈線,中華電市占率降不下來,這時是要用功能分離來拆解中華電?還是應相對懲罰「只享權利、不盡義務」的其他業者?草案中完全不見配套措施。再者,當所有業者使用共同管道、共同線路、共同價格時,難道不是聯合壟斷?果真如此,民眾又怎能期待聯合壟斷的業者提供更優質更便宜的服務?

 

【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葉小慧/台北報導】2012.08.07

中華電信工會上周抗議政府擬訂電信法草案要切割中華電信最後一哩。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拋出彈性變化球,要讓電信法草案解套,請中華電信自己提出有效率的方案。 

中華電信總經理張曉東昨(6)日表示,將積極與張善政溝通。

張善政昨天參加國科會第1次科技發展諮議會議,針對NCC通過電信法修正案,引來中華電信數千名員工包圍NCC抗議,張善政昨天在會後指出,不希望事情變成財團不財團的意識型態問題?

張善政認為,將最後一哩功能納入電信法,是因為市場有不公平競爭的歷史背景,希望藉此促成公平開放的競爭,包含在中華電信可回升成本的前提下,最後一哩要公平開放給其他業者付費運用,他也希望,中華電信最後一哩不要硬性綑綁自有加值服務,讓其他者有運用最後一哩加值的商機。 

業界解讀,張善政善意拋出一個有彈性的變化球,如果中華電信可以公平開放,同時促進服務業者的創意發展,提出新的解決方案,電信法草案仍有機會解套,並再度檢視中華電信功能分離條款入法的必要性。 

張善政承諾,未來將持續與中華電信溝通,並召開行政院跨部會溝通。張曉東則表示,將持續了解政府規劃,持續溝通。

目前政府和中華電信還在爭論「最後一哩」的定義,最後一哩分為銅纜、光纜以及光纜到街邊,以銅纜進家中的3種方式。當初中華電信還是電信局時期,布建的銅纜最後一哩已經開放,現在的光纜是民營化後,公司資本支出投資布建,現在政府及中華電信仍在溝通光纜最後一哩是否也需開放。

 ------------------------------------------------------------------------------------------


以私有化、財團化改革官僚化的迷思  (台灣立報101/08/07)
國內推動民營化(私有化)政策如火如荼;總統選後,台電、中鋼、中華電信接連中箭。國際上西方工業強國繼續透過世銀、國際貨幣基金等國際金融、經援組織,要求受援國接受經濟自由化、進口開放、國營事業私有化等結構調整計畫。

5月馬政府宣布國內電價調漲,台電經營虧損黑幕引起眾怒,輿論要求拆解綜合電業推動電業自由化、台電民營化不絕於耳。

6月林益世收賄案曝光,讓中鋼背後的政商關係現形,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解釋中鋼民營化後猶存21%的官股係導致政治黑手仍得以介入的原因,主張政府零持股、徹底民營化才能讓國營事業重生。

7月行政院政委張善政對NCC下指導棋,25日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將中華電信拆解分割,開放用戶迴路「最後一哩路」,台哥大、遠傳股票過去連2月逆勢悄漲謎底揭曉。

8月希臘總理薩瑪拉斯為獲歐盟和國際貨幣基金(IMF)認可,繼續提供希臘迫切需要之1,300億歐元紓困貸款,宣布決定推動大規模民營化計畫。

台灣自1987年解嚴後,推動政治民主化和社會多元化發展之餘,要求國家進行經濟自由化、減少經濟干預的呼聲也甚囂塵上。斷絕國民黨黨庫通國庫的政治運作、實行全面性的私有化乃民進黨一貫的政治主張。當時國民黨內以李登輝為首的新權力中心急需與舊勢力以外的不同利益團體結盟,包括地方派系、本土大企業、財團及在野的民進黨,來強化本身在黨內的勢力。故在符合中央與地方政治、經濟菁英與在野黨政治主張的狀況下,私有化終成為「朝」「野」的共識。

國際上,在蘇聯、中歐及東歐社會主義集團解體被解釋為資本主義全勝後,經濟自由化成為進步經濟體制的代名詞,效率成為衡量事業存在價值的唯一標準,社會公平不再是一可欲的治國目標。多數支持公營事業民營化的經濟論述,皆強調所有權私有化的意義,而非公有民營或公營事業公司化等僅釋放經營權的做法。現實中,英國、後社會主義國家和台灣所採取的亦是以切割、移轉或出售所有權為主的民營化政策。

自由化經濟邏輯的迷思為私有化提供神聖的正當性,此後除國營事業工會極力反對外,即使後來政策結果發生黨產化、財團化和大量裁員而受質疑時,執政者和輿論也只是歸咎為執行手段的錯誤,而不願檢討私有化做為政策方向的根本問題。然,私有化後事業經營效率是否真的提升,過去的研究其實未有一致的結論;且私有化是否真是全球性的潮流亦需再檢證;而以私有化解決國營事業官僚化導致的現實後果更有待全面檢討。

 

 名家觀點─-安睡前 NCC趕什麼路?

2012/8/10 中時電子報 中國時報 黃子哲

新英格蘭詩人佛洛斯特(Robert Frost)膾炙人口、寓意深遠的詩「雪夜林畔小駐」最後一段:「森林迷人,暗黑而深邃/但我有約在先/安睡之前我還得趕好幾哩路/安睡之前我還得趕好幾哩路(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上屆NCC委員在任期結束前最後一哩,通過「開放最後一哩」(last miles)電信法修正草案,也頗有趕路意味,只不過佛洛斯特為了提升生命價值而奮進,NCC卻不知為誰奔走?又為何急行?

上(7)月25NCC委員會在距任期結束不到一週之際,審議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增列第45條,要求中華電信以成本計價,向其他業者提供管道等管線共用,並在一定期限內促成固網市占率由目前97%降至60-70%。

此外增列第25條「自宮條款」,亦即倘未能達成第45條規定之目標,則將強制執行「最後一哩功能業務分離」,要求中華電信必須將最後一哩業務釋出,與母公司進行切割而獨立成立子公司。

毫無疑問,這是針對中華電信量身訂做的條款,當然引發該公司強烈不滿,認為明顯偏重照顧競爭者利益,除侵害中華電信經營權利,更將對寬頻基礎建設及國家安全產生負面影響,因而堅持反對修法。若電信修法通過,一定會將此案送交股東會表決。

中華電信1996年轉型為民營公司至今已陸續投入1730億以上資金於最後一哩管道、光纖及寬頻基礎網路建設。固網開放迄今12年,多數固網業者並未積極投入資金做建設,現在政府卻回過頭懲罰最努力用功的中華電信,要求拆分最後一哩以促進市場有效競爭,豈不荒謬?

當初中華電信民營化時,最後一哩已作價轉投資中華電,政府動用公權力強行介入拆分,難謂沒有侵害65%民股權益之虞。此次NCC通過的電信法修正草案,明顯將使特定固網業者受益,而讓中華電信獨自負擔損失,依學者James Wilson從政策本身成本與利益之集中或分散標準來分類,該電信法修正草案完全符合「利益團體的政治議題」之類別,由各方利害關係者相互角力及競逐,企圖創造出對自己最大的利益空間。據此,NCC在卸任前的倉促趕路,究竟為誰而戰、為何而戰,或許就能看出些許端倪。對這種提案,未來立法院在處理時,不能只做橡皮圖章或屈服財團,應嚴審謹議,為公平正義設下最後防線。

不可否認,寬頻網路環境尚待改善,但若NCC或科技政委張善政認為解決問題的對策只是開放競爭來拆解中華電信,則未免過於天真與危險,他們應看看台灣1990年初開放油品市場後,民眾是否有得到更好的服務?台塑汽油價格賣得比中油更便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