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線電視 營收高投資少 個個都是吸血大鱷
根據亞洲有線及衛星協會(CASBAA)(17)日發表的報告顯示,台灣有線電視平均每個
訂戶的年均營收價值是314美元,但每年每戶投資金額僅約68美元,營收是投資的4.6
倍,相較美、英、日、星、印尼等地都在一至二倍間,投資相對比較少(2倍跟4倍的差
距叫少許?沒有競爭者就沒有進步,市場都被有線電視私底下瓜分光了,難怪不進步
)。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與CASBAA17)日舉辦「傳媒競爭力,數位新思維」的國際論壇,
與會者包括凱擘執行長范瑞穎、台灣寬頻通訊執行長Ben Way、中嘉網路執行長馬查
爾、台固媒體總經理鄭俊卿等四大有線電視系統台高層主管,立法院長王金平、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主委蘇永欽、交大管理學院院長毛治國、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等也都出
席。
CASBAA約有125家亞洲區有線電視、衛星的業者,涵蓋用戶約30億戶,最近研究16個國
家的監理架構並提出相關報告,原本重點是希望台灣藉此次政黨輪替後,國家通訊傳播
委員會(NCC)在大幅換血時,能納入有線電視產業專業人士,同時也希望NCC未來能以
一致、獨立態度行使職權。
不過,大家關注焦點卻移轉到有線電視的獲利能力上。根據調查,有線電視平均每戶年
營收前三名依序是美國、英國與澳洲,金額為985美元、912美元與651美元,台灣居第
七位,達314美元;在平均每戶投資金額上,前三位仍然是美、英與澳洲,每戶投資金
額為605美元、549美元與426美元,台灣居第13位,為68美元,僅好過菲律賓、印度與
中國。 (有線電視纜線放在哪裡?水溝、電線桿、下水道,有付過政府租金嗎?沒
有,有改善了嗎?還是沒有,為何要改善呢,等政府檢舉的時候再找立委關說就行了,
包個紅包,立委就會幫忙出頭,這樣比建設花的錢省得多了)
工商時報-MOD遭覆蓋是數位匯流的失敗
2009-05-11
科技進步帶來數位匯流,並使語音通訊、數據傳輸與影音傳播不再是涇渭分明的
業務。因此,電信業者可以跨足影音傳播,變成有線電視的提供者,例如中華電信的
MOD。而有線電視系統則能傳輸語音與數據,兼具電信服務功能。這使得原本井水不犯
河水的電信與有線電視變成同業,並且同台競爭。
同業向來不愛競爭,中外皆然。但是,競爭對消費者有利,所以各國政府無不致
力於保護競爭機制,不容許業者以聯合行為或其他不公平的競爭手段剝奪消費者的利
益。惟最近發生的MOD「蓋台」風波,卻是一樁不折不扣的妨害公平競爭事件。遺憾的
是,NCC非但不思阻止,還進一步助長這股反競爭的氣焰,致使數位匯流變成MOD訂戶的
夢魘。
MOD是一種利用電信網路傳輸視訊,提供頻道節目給訂戶觀賞的電視,這種電視
叫做IPTV(網路電視)。中華電信MOD的訂戶數超過70萬,規模約佔全國有線電視訂戶
數的5分之1。至於傳統的有線電視,亦即早年的第四台,則占全國8成以上的市場,並
與MOD處於激烈的競爭狀態。然而,自從去年9月份起,付費訂閱MOD的收視戶,竟然看
不到台視、中視與華視等無線電視台的偶像劇,收看到的盡是一些反覆重播的墊檔影
片。
MOD被「覆蓋」一事,群情激憤,許多用戶在中華電信的官網上破口大罵,並要
求退費、道歉。中華電信無辜地解釋:依照NCC的規定,MOD只能是IPTV的平台提供者,
不能製播電視頻道節目;至於MOD的頻道則是由獨立的營運商「台灣互動」所提供,這
家公司不播無線電視台的偶像劇,一切與中華電信無涉。而台灣互動則表示:無線電視
台的外製節目,例如老三台的偶像劇,並未授權IPTV播出;由於著作權問題使然,因此
無法播放觀眾所喜愛的偶像劇,希望客戶諒解。
中華電信與台灣互動講的都是實情,但是卻未道出市場的真相和經營者的無奈。
經營者的無奈是:數位匯流下的新興電視MOD,根本沒有辦法在市場上以合理的價格買
到主流頻道的播放權,所以MOD的內容拚不過頻道齊全的有線電視。
MOD為何買不到頻道節目?真相是:有線電視的系統業者聯合頻道商,編織無盡
的理由,想方設法回絕MOD的請求,讓MOD沒有頻道節目可播,如此即可鞏固有線電視的
獨占地位和既得利益。所以,MOD向來「很難看」,因為主流頻道付諸闕如,故在收視
戶的心目中,MOD就是一種次級品、劣等貨。
而今情勢更行惡化,MOD非但買不到主流頻道的播放權,現在連無線電視台的節
目亦遭杯葛。數位匯流走到今天這種田地,NCC的發言人竟然還說:「NCC將修法訂出管
理機制,確保同樣的頻道在不同平台上播放的內容是一致的,否則將要求該頻道從MOD
上下架」。換言之,頻道商袒護傳統的有線電視是合法的,至於新興的MOD買不到頻道
節目的播放權,其責任應該自負,NCC將訂定法規令其收攤停播!
這種處理原則,駭人聽聞。NCC非但沒有苦民所苦,為70餘萬的MOD訂戶申冤,還
打算強制停播MOD架上的頻道。如此一來,數位匯流將成泡影,因為全國的收視戶將被
迫繼續訂閱傳統的有線電視,徹底喪失選擇另一種收看電視的機會。
NCC如果有擔當,現在就應該執行兩項政策。首先,NCC應該確保各種電視平台
「必載」無線電視頻道的權利和義務,不能一國兩制,獨厚有線電視,卻對IPTV差別待
遇。換言之,如果有線電視依照現行的法律可以無條件取得無線電視的播放權,IPTV當
然可以比照辦理,這中間不容歧視與不公平待遇。如此即能完善解決MOD遭覆蓋的問
題。
其次,NCC應該重懲拒絕對IPTV授權的頻道商,徹底移除人為的市場障礙。政府
有責任保護競爭機制,如此才能提升消費者權益,並實現數位匯流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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