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3

美:NCC阻礙數位匯流發展 NCC 造成台灣電信數位化落後

總算有人仗義執言了!!!!

造成台灣電信產業在數位匯流時代發展落後,例如,現有法令造成中華電信無法順利發展MOD

 

 

【經濟日報╱編譯余曉惠、林文彬、記者麥育瑋╱綜合報導】

2013.04.03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1日公布「2013年各國貿易障礙報告」,內容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一直無法整合電信和廣電規範,導致台灣電信業在數位匯流時代處於落後,例如現行法規禁止中華電信經營多媒體隨選視訊(MOD)節目。

USTR公布的貿易障礙報告,繼日前的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後,再度關切台灣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豬肉進口,經濟部表示,基於民眾對於含瘦肉精豬肉仍有高度疑慮,及我方一貫的「牛豬分離」原則,雖對含有瘦肉精的牛肉進口解禁,但不包括豬肉。

該報告另對牛雜、稻米、米酒稅與電信產業表達關切。 電信方面,該報告指出,NCC是以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為範例成立的獨立機關,主管台灣的電信通訊與廣播領域並支持產業發展。

2008年,NCC開放在業者提交執照申請後即審核,而非逐季審核。

2003年至今,NCC授權新台幣350億元布建寬頻網路,2007年更發放六張區域執照給WiMax業者。WiMax 業者自2009年起提供服務,但因消費者從現有的2G 3G服務轉移的意願不高,很快面臨營運困難。

而且WiMax 技術面臨4G無線通訊標準「LTE」的強大挑戰,截至20129月底止,六家WiMax營運商只有13.6萬名用戶,台灣的WiMax營運商正在整併。

該報告指出, NCC一直無法整合電信和廣電規範,導致台灣電信業在數位匯流時代處於落後。

舉例來說,現行法規禁止台灣最大固網電話公司中華電信經營多媒體隨選視訊(MOD)節目。另外,現有固網營運商也表示,他們仍難以協調出在技術可與中華電信網路互連的合理安排。

NCC 造成台灣電信數位化落後

·         2013-04-03

·         工商時報

·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美國時間1日發布「2013年各國貿易障礙報告」,在台灣部份,持續關切美豬進口外,這次針對通傳會(NCC)措辭較為強烈,認為NCC無法有效整合電信與廣播法規,造成台灣電信產業數位化發展落後。

     USTR依據美國的「綜合貿易及競爭法」規定,每年固定在41日向總統與國會提交貿易障礙報告,針對台灣的貿易障礙花了8張頁數說明。

     值得注意的是,USTR也提到我國電信產業,直指NCC在整合電信與廣播相關法規成效不彰,造成台灣電信產業在數位匯流時代發展落後,例如,現有法令造成中華電信無法順利發展MOD

     外人對電信業的投資,規定也多所不同。外人投資電信業上限是60%,直接投資最高是49%,但是單獨為中華電信規定,外資上限是55%,包括直接投資的49%。至於有線電視外資上限也是60%,但是直接投資只准許20%。

     另在貿易部份,美豬爭議堪稱老議題,USTR意有所指地說,儘管台灣已就改善美牛進口提出行政措施,但是美方同樣關切美豬議題。

     經濟部則重申牛豬分離原則,我方已經在許多場合向美方說明既定立場,基於民眾對於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保有高度疑慮,目前我國僅願意開放美牛。

     報告還指出,目前台灣仍然有仿冒品的進口與轉運,以及透過分享侵犯線上著作權,另外,部分台灣公司提供大陸工廠零組件,以製造山寨版手機與筆電等;公司員工將專利技術移轉給大陸業者。

     同時,美方提到,將會鼓勵台灣,針對藥品上市的專利問題,提出更有效解決方案。

     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虞孝成昨(2)日表示,數位匯流是台灣努力多年的目標,但必須修改過去許多法規、才能開放跨業經營及促進市場競爭,但相關法規目前尚未完成修法程序,如廣電三法目前在立院黨政協商,希望這個會期完成修法。

     其次,電信法草案已針對最後一哩展開修法,目前仍在NCC進行最後文字修正。

美貿易署點名 NCC:努力建構數位匯流環境

鉅亨網記者陳俐妏 台北  2013-04-03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發布「2013年各國貿易障礙報告」,在台灣部份,傳出點名NCC,認為無法有效整合電信與廣播法規,造成台灣電信產業數位化發展落後,NCC發布聲明,說明外傳與事實有所出入,未來NCC將繼續努力建構數位匯流環境。

USTR提到台灣電信產業,NCC在整合電信與廣播相關法規成效不彰,造成台灣電信產業在數位匯流時代發展落後,例如,現有法令造成中華電信無法順利發展MOD

NCC表示,美國「2013年各國貿易障礙報告」中,描述的應是前年底通過組織法修正案,組織改造的目標是「提供自由且公平的匯流平台、辦理4G釋照、降低行動通訊接續費及業者網路互連成本、制訂反媒體壟斷專法以避免特定集團所擁有的媒體內容集中化。

NCC指出,數位匯流是台灣努力多年的目標,但必須修改過去許多法規,才能開放跨業經營及促進市場競爭,目前相關法規目前尚未完成修法程序,如廣電三法目前在立院黨政協商,希望這個會期完成修法。

NCC也強調是「查過美國貿易代表署原文」後,才提出澄清說明,並感謝美國USTR在報告中對NCC最近轉型的肯定。外資對台灣電信事業持股都未達上限,但不致造成美方投資台灣電信服務業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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