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進軍4G 傳挖角呂學錦
【鐘惠玲、康文柔╱台北報導】中國時 2013/07/17
籌組團隊競逐4G執照,目前市場傳出鴻海(2317)積極挖角電信龍頭 中華電信(2412)前董座呂學錦。針對挖角呂學錦的傳言,鴻海昨日堅決否認,但表示為了拓展4G業務,近期的確有招募人才的需求,相關人事定案後,一定對外公布。
針對傳聞,電信業界認為,或許鴻海為進軍電信領域,可能有意禮聘資深電信人呂學錦助陣,但面對中華電信同場競爭4G執照,若協助鴻海布局4G,呂學錦等於跟老東家打對台,以其對中華電信的感情深度,研判呂學錦加入鴻海團隊的機會並不大。
對於募集人才,鴻海強調,目前遭點名的幾個電信業經理人,「有些從未接觸,實在傳得太離譜了。」對於外傳鴻海有意延攬一說,呂學錦昨日接獲媒體詢問時,並沒有正面回應。
現階段已遞件競逐4G執照的投標團隊共有7家,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遠傳、亞太電信、鴻海(以國�名義)、台灣之星,以及新光合成纖維(以新建名義)。
7家投標業者中,除了4家為既有電信業者,台灣之星有頂新魏家資源支持,初期主導者為前台灣大副董李大程。鴻海先前則透過轉投資,以台灣智慧光網切入台北市光纖網路建設最後一哩。
呂學錦在電信領域有長達37年的豐富經驗,先前擔任中華電信總經理一職12年,之後升任董事長,今年4月退休,由現任董座李炎松接棒。
不過呂學錦退而不休,目前仍是中華電信的有給職顧問,偶爾仍會在中華電信總公司見到其身影,同時他也出任網通廠中磊(5388)獨立董事,今年7月時,呂學錦還獲交大頒授榮譽教授,並將為其開設電信相關課程。
中華電今除息5.35元
【鐘惠玲╱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2013/07/17
電信類股向來被視為擁有穩健投資報酬的定存股,近期除息戲碼接續上演,繼台灣大(3045)於上周率先除息後,中華電信(2412)將於今日除息,遠傳則於24日登場。
電信三雄的殖利率約在5%上下,且每年配息算穩定。
不過電信股昨日股價表現平平,獲利王台灣大於除息前收盤價為1 17元,除息5.5元後,參考價為111.5元,昨日維持平盤價111元,目前仍為貼息狀態。
中華電信股價昨日小跌0.1元,收在99.8元,今日將除息5.35元,除息參考價為94.45元。另外,遠傳預計配現金股息3.5元,將於下周除息,昨日下跌0.6元,收79.4元。
匯流法跳脫純管制思維,將有輔導及鼓勵機制 張善政:NCC胡蘿蔔會變多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工商時報 2013/07/17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表示,未來的匯流大法將跳脫純管制的思維,會有輔導產業及鼓勵機制,通傳會(NCC)扶植產業發展角色會大為增加,不再只有棒子(監管),而沒有胡蘿蔔(鼓勵)。
張善政強調,匯流大法立法通過後,有線電視與電信網路不會有兩套管理標準,電信網路及廣電等四種不同傳播媒介,也會有齊一的管理規範,讓業者更有效競爭,屆時中華電信MOD與有線電視將正面對決廝殺,對消費更有利。
張善政昨提出構想中的匯流法的立法思維。他表示,因應數位匯流發展方案,第二階段匯流法立法精神將不是純管制的思維,而是管愈少愈好,但對中華電信這家固網市場主導業者,仍會賦予它基礎建設最後一哩的額外任務要求,但會比這次電信法修法管制略少一些。
未來不再採垂直管制,而是水平管理。他說,現行廣電三法及電信法,是對媒體、網路,依產業別採「垂直管制」;未來因應數位匯流時代跨業經營、服務合流的發展趨勢。改採「水平管理」,亦即將匯流服務分成基礎網路層(例線路)、營運管理層(行動通訊系統平台)、內容及應用層(影音內容、加值服務)等三個服層次分別立法管理。
張善政說,目前有線電視和電信網路都可以提供網際網路資料傳輸、上網服務,也可以提供影音媒體內容,但將二者以不同法律及產業管理,並不適當。例如中華電信上網費及分級付費都有線路費用,但有線電視收視費用卻沒有線路出租費用,這是很奇怪的現象。
他說,較公平的方式,應是從不同服務層次進行立法管理,未來凡相同服務都由同一部法律管理。目前完全未納入規範的網路服務平台,官員說,應也會納入適度管理。
張善政進一步指出,匯流法立法後,鼓勵跨業經營,讓產業更有效競爭,中華電的MOD和有線電視將正式進入公平競爭時代,對消費者會更便利、更公平。另過去大家抱怨通傳會只有棒子(監管),沒有蘿蔔(鼓勵),未來匯流法不會只有純管制思維,有較多的鼓勵機制。
電信法退回,張善政說,不致影響電信事業營運,通傳會承諾行政法規可以處理會儘量調整鬆綁,讓電信法擱置造成陣痛降至最低。關鍵瓶頸設施問題,業者已可向中華電出租線路,只是無法採用成本價格出租。
他說,這次投標4G業者對中華電信固網依賴度愈來愈少,像遠傳、台固部署基礎建設比例高達八、九成,只是最後一哩仍有些困難。
中華電鬆口氣 最後一哩 有更大協商空間
【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工商時報 2013/07/17
中華電信昨(16)日表示,肯定行政院退回電信法修正草案,至少可以讓電信法修法內容,保留更多討論空間。
電信法這次主要修正第25條、45條,將中華電信最後一哩業務,以公平價格提供給其他固網業者,或者採取會計分離原則,將最後一哩切割出去、並以成本價出租給其他固網業者,由於衝擊中華電信整體營運,引起業者最多討論。
中華電業務執行副總經理謝繼茂昨日表示,中華電信不再擁有最後一哩訂價權,而且必須以成本價出租網路給競爭業者,加上訂價過程相當嚴格,恐怕會讓中華電信未來投資網路建設改採謹慎保守。
謝繼茂強調,如果行政院及NCC傾向電信法不再單獨立法,至少可以讓中華電在最後一哩議題、保留更多協商空間,中華電相當樂見其成。
另外,電信法第9條第3項規定,打算透過電信公司直接向提供內容的ISP業者「施壓」,連知名作家九把刀、宅神朱學恆都跳出來反對,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更呼籲行政院應主動退回第9條;外傳,這次行政院退回電信法修正草案、最大考量之一就是第9條、恐有「限制網路內容」疑慮,引發外界批評侵犯自由、隱私之虞。
未來電信法不再單獨立法後,第9條修法動向仍動見觀瞻。據了解,電信業者普遍不贊成第9條立法,如今NCC與行政院態度傾向一致、電信法未來可望不再單獨立法後,業者亦樂見第9條修法暫擱、可將紛擾暫時平息。
網路管制入法 NCC明年送審
蘋果日報2013年07月18日
【徐毓莉、徐珮君╱台北報導】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前天主持《電信法》修正草案跨部會審查,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於明年二月前提出數位匯流相關法案到行政院審查,針對網路管制,張強調,「網路是百分百開放的東西,管也管不了」,未來即使管制的強度也不會太強。學者認為,閱聽人對網路媒體的主動性較高,這類網路內容的管制應較低。
「將彙整廣電三法」
NCC發言人虞孝成昨表示,數位匯流相關法案將彙整《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及《有線廣播電視法》等廣電三法,《電信法》也會修訂,希望明年二月提出通訊傳播匯流法草案,六月送立法院。
對於匯流法未來若規劃將電視與網路法規齊一化,是否會造成網路管制趨嚴,虞孝成表示,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管制者,會在技術可行、社會大眾可接受的程度與符合社會期待的情況下規範。
回歸一般法律規範
長榮大學大眾傳播系助理教授陳彥龍表示,匯流法絕對是趨勢,網路是主動選取,就國際上規劃管制趨勢,網路是閱聽人主動性、選擇性較高的媒體,管制程度就會越低,如YouTube;若是沒有拿執照的隨選網路內容,屬言論自由,應回歸到一般法律規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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