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17

行政院暫不續審電信法 擬待數位匯流大法一勞永逸 最後一哩「變遠」

 

政院退電信法 最後一哩「變遠」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何佩儒/台北報導】

2013.07.17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

行政院昨(16)日退回電信法修正草案,改在明年2月推出「數位匯流大法」整併相關法源。這次修正案中最具爭議的是中華電必須釋出最後一哩路,草案被退、最後一哩路的開放也延期,意味著中華電信將是最大受惠者,也不利於民營固網業者的發展。數位匯流大法內容涵蓋兩部分,分別是電信法與廣電三法的修正案。目前廣電三法已送入立法院,電信法草案遭到政院擱置,引發外界質疑廣電三法也恐難過關,擔憂政府數位匯流腳步再度放緩。不過,政院強調,因電信法修正腳步已經慢了,不如直接跳入數位大法立法階段,由數位大法反過來整併廣電三法與電信法,盼明年上路。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昨天中午邀跨部會討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報的電信法修正草案。不過,因行政院法規會與資策會數位匯流辦公室均認為,數位匯流時代,各媒體界線模糊,側重垂直管制的電信法,恐收效有限。政院最後決定,盼NCC集中火力在數位大法立法上,以收畢其功於一役之效。

中華電信高層主管聽到行政院退回修正案時說:「暫時鬆了一口氣」,但未來還要看數位匯流大法中的規範。民營固網業者則表示,目前固網業務是由中華電獨占,其餘業者根本打不進去,此次不通過修正案對民營業者發展不利,更讓業者質疑未來數位匯流大法中,因同時納入有線電視業,這都被認定為最後一哩路,距離業者要求的開放恐更是遙遙無期。

行政院本來要在昨天審查攸關中華電信釋出最後一哩路的電信法修正案,一旦修法通過,中華電信需與固網同業共享管道等基礎建設資源,收費方式也須內外一致。但臨時卻急踩剎車,累及其他固網業者仍持續與中華電信處在不對稱競爭。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昨日表示,會透過行政命令調整,讓「數位匯流大法」時代來臨前的陣痛小一點。針對中華電信以外的固網業者,會透過行政命令改善業者待遇,待數位匯流大法制定後,將可在同一服務類別上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鼓勵產業發展。


圖/經濟日報提供

相同服務、相同管理 新法精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計在明年2月推出「數位匯流大法」,據了解,新法將作為營運商跨業經營的法源依據,側重「相同服務、相同管理」的精神。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表示,目前的廣電三法及電信法分別針對電信網路、無線電視、衛星電視與有線電視等四種傳播媒介立法管理,是依產業別而來的垂直管理,但是在數位匯流時代,媒體跨業經營、服務合流成為主流,垂直管制法,恐難滿足數位匯流發展需求。

NCC官員也說,數位大法具體名稱還在討論中,但是這會是一套涉及數位匯流的完整法規架構,將從基礎網路層、營運管理層及內容與應用三個層次,依據服務類別進行管理,亦即水平管理。

舉例來說,只要是在平台上提供內容,就是營運商,必須遵守同一套遊戲規則。

新聞辭典》最後一哩

在電信產業中,是指固網業者最後一段連接到用戶家裡的線路。在電信法中明確指出,營運商的機房交換機端到用戶終端設備間的連接,在固網機房交換機端方面,包含中華電、民營固網業者的固定網路基礎建設及有線電視同軸電纜網路基礎建設。

最後一哩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從機房到用戶家之間的管線都埋在馬路下方,各縣市政府不輕易同意電信業者隨便開挖馬路,因此即便業者能在全島布建骨幹光纖,但還是很難在巷弄間去挖馬路、埋管線,因此誰能擁有最後一哩,即可掌握到用戶家裡通訊網路。

 

電信法爭議 政委:擬新法管理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6日電)行政院今天就電信法修法召開審查會議,政委張善政表示,擬請NCC考量政策方向,研擬具前瞻性的匯流法,電信法則暫時擱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年5月初將電信法修正草案送進行政院審議,其中第9條的第2項和第3項規定,引發網友質疑有「限制網路內容」的疑慮,擔心言論自由、隱私等權利遭到侵犯。

張善政今天中午主持電信法修法第一次審查會議,他表示,首次審查是看整體方向,未就細部條文討論,而這次的電信法版本,還有很多需要配套的地方,若要修改須花很多時間,同時,因應數位匯流方案第二階段明年要推出,思考暫時擱置電信法,擬出一套長治久安、一勞永逸的匯流大法。

張善政進一步說明,依據「數位匯流發展方案」的規劃分兩階段,廣電三法和電信法屬於第一階段,是針對無線電視、衛星電視、有線電視和電信網路依不同產業「垂直管理」,但其實提供服務內容都很類似。

而第二階段修法則是將匯流服務分為基礎網路層、營運管理層和內容及應用層「水平管理」,張善政說,現在電信法具爭議的「內容」部分,未來就會移到「內容及應用層」管理。

張善政說,會中決議請NCC選擇,若要續修電信法,須就可能造成衝擊的內容審慎研析,並提出配套;或者直接進入第二階段,重新擬出完整具前瞻性的匯流大法。

張善政表示,要擬匯流大法,也要配套,且不只一個法,「但要一次端出來」;他表示,過去可能會認為先推出的廣電三法管得比較緊,後來電信法管得比較鬆,管制強度不一,這就是沒有一次推出的缺點,「希望未來在第二階段一起解決」。

張善政表示,會中傾向直接擬新匯流法,NCC主委石世豪也認為「可以接受」;至於推出的時間點,張善政希望要在明年2月報院,並提醒研擬過程要機動溝通。

張善政說,若選擬匯流大法這條路,現行的電信法就暫時擱置不續審,未來的匯流大法將取代廣電三法和電信法。1020716

 

行政院暫不續審電信法 擬待數位匯流大法一勞永逸

首頁 政治新聞

 

NOWnews王鼎鈞

2013716 15:56

 

 

網友嘲諷,「電信法」修法後,可能連「ERROR 451 本網頁基於國家法律而封鎖」畫面都看不到。(圖/Baagic咩即可-消費者熱線臉書)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日前引發爭議的電信法修法,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今(16)日宣布政院暫不續審,將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慎研析「配套」,或待「數位匯流大法」一起端出,一勞永逸。

張善政指出,第一階段數位匯流立法是修「廣電三法」和「電信法」,依產業「垂直管理」;第二階段修法是管「服務」而非產業,採水平管制,依線路、平台、內容加值服務管理。

張善政表示,原預計去年修電信法,在修法耗時的情況下,現在送修法,明年又將面臨的第二階段「匯流大法」的立法,因此今日決議暫不續審。

他說,將請NCC就電信法修正條文內容,外界擔心的第92545條等內容,以及可能造成的衝擊,審慎研析,就配套措施整體規劃;或逕行進入數位匯流法第二階段,釐清政策方向,重新研擬完整前瞻的匯流法,再報行政院審查。

張善政還說,今日會議的討論傾向後者,但尊重NCC做最後的決定。

NCC6
20日曾表示,將針對「電信法」草案文字可能超出修法原意以外,因而衍生各種疑義與聯想,逐一檢視、研析,在行政院審查時,主動協助政院修訂第9條規定,「以免逾越維護通信及網路內容自律所需的必要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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